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农业部各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各家禽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各有关种猪、种鸡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相关规定,我部2013年组织开展了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现将有关2013年种猪生产性能测定、2012年蛋种鸡生产性能测定和2013年蛋鸡遗传距离测定结果通报如下。
我部委托4个具有法定资质认定的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机构,依据《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NY/T822-2004标准)、《长白猪种猪》(GB22283-2008标准)、《大约克夏猪种猪》(GB22284-2008标准)和《杜洛克猪种猪》(GB22285-2008标准),共对19家种猪生产企业送检的628头种公猪进行了生产性能测定,测定合格率为85.2%。其中有18家种猪生产企业的93头种公猪不符合品种种用标准,不符合项目涉及校正至100kg日龄和测定期饲料转化率等。测定结果见附件1。
我部委托2个具有法定资质认定的家禽生产性能测定机构,依据《蛋鸡测定技术规范》(NY/T 2123 - 2012)、《鸡饲养标准》(NY/T 33 - 2004)和《畜禽微卫星DNA遗传多样性检测技术规程》(NY/T 1673-2008),共对6家种禽生产企业的“海兰褐”蛋种鸡进行了生产性能测定(测定结果见附件2、附件3)和群体父、母系的Nei氏遗传距离检测(测定结果见附件4、附件5)。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地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督促种畜禽生产企业加强育种选育工作,切实提高出场的种畜禽种用性能。种畜禽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夯实育种选育基础工作,完善生产性能测定硬件和软件设施条件,稳步提升种畜禽的质量水平。
附件:1. 19家企业的种公猪生产性能测定结果表
2. 2012年海兰褐蛋种鸡父母代生产性能测定结果表
3. 2012年海兰褐蛋种鸡商品代生产性能测定结果表
4. 2013年6个海兰褐蛋种鸡群体父系的遗传距离
5. 2013年6个海兰褐蛋种鸡群体母系的遗传距离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6月9日
附件:
农办牧〔2014〕18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