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在全省划定13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块,总面积近2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40.6%。此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块有望在2018年完成勘界定标工作。此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块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前者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必要的科学研究、生态保护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审批;后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由各部门依法制定负面清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