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盘活资源收“租金”。去年以来依法有序流转林地、田地21万亩,惠及7600户贫困户,土地流转平均收益由2010年的150元/亩·年提高到500元/亩·年。
二是务工就业收“薪金”。引导贫困户就近为流转承包土地等资源的经营业主务工4000余人,日均工资70元,惠及近3500户贫困户;组织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外出务工2.3万人,人年均收入达2万元。
三是订单包销收“酬金”。大力推行以免费种苗、农资补贴、保价包销为特质的产业发展订单模式,新发展红心柚等经果林6.6万亩,新培育紫苏等中药材4万亩,带动1.2万贫困农户增收。
四是推销农产收“佣金”。发展“村淘”合伙人139户,引导1000户贫困户围绕市场当好畜牧等经纪人,贫困户户均收入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