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多元化。鼓励农业企业、经纪人、农资经营户等成立农业专业服务公司,培育兴办农村产权交易、农业品牌认证服务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支持科研院校在区内建立试验、示范、实习基地,并采取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大力培育集自主经营、为民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为一体的新型基层社。(2)服务专业化。充分依托科研院校的人力、技术资源开展技术服务,加强农业服务组织指导培训,指导各类服务组织开展农机、植保、农技、农业信息化、金融等全方位服务,大力提高农业服务组织专业水平,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全方位、全程化的专业服务。(3)运作市场化。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参与公益性农业服务;推行“社有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建立“入股分红+保底分红+利益分红”等分配机制,推进资金互助等金融服务;组织基层社、社有企业、供销联合社通过政府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综合性服务。力争2020年建成农业服务超市60个、农民合作社150个、农业企业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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