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藏已在全区7地(市)105个村建立互助资金,资金运行总量达1705万元,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敲门砖”。
在拉萨墨竹工卡县朗杰林村,互助资金被农牧民群众亲切地称为“村上的银行”。村民欧珠从村里的互助资金中借款6000元购买了一台电动磨面机,为群众加工青稞,半年时间就增收3000元。次仁也借了5000元在墨竹工卡县城开了一家藏式小茶馆,赚的钱不仅把互助资金的钱还上了,还买了一台小四轮拖拉机和2头牦牛。
据西藏自治区扶贫办扶贫开发处副处长何珍介绍,互助资金的运行过程中,贯穿了参与式扶贫的思路和理念,激发了农牧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各试点村效益明显,贫困户利用互助资金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他产业,实现户均增收2600多元。
由于管理制度的规范,到目前为止,西藏所有试点村的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全区入社农户达到8130户,其中贫困户占35%。借款到期还款率100%,没有出现一例不良借款。
何珍说,互助资金工作采取村民自主管理的办法,实行农户间相互担保的方式,培养了农牧民群众使用金融资金的能力和信用意识。由于群众的入会费、利息和财政补贴等注入互助资金中,资金量在不断增长。
2008年,西藏自治区扶贫办启动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为每个试点村投入15万元资金,村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加入互助资金组织。会员直接向资金管理理事会提出申请,经审批合格后就可立即领取资金,手续简单,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