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检察官都是好人,没有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就没有我今天的好日子,我衷心地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培养出来的好检察官,我给你们鞠躬了!”日前,在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的四楼会议室,原社区矫正对象老李给市检察院监所处的检察官送来了感谢信。
40多岁的老李家住梨树县喇嘛甸镇,因交通肇事罪被判了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刑期至2010年7月止。去年初,经当地镇派出所批准,老李来到四平打工。初到四平的他,一无亲属二无朋友,找不到相对稳定的工作,只能靠打短工艰难地维持生活。
市检察院监所处副处长张伟、检察官杨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接触到了老李,了解到其交通肇事欠下了一身债务,如今一家三口人生活困难,就帮助他在四平市家具市场找了份组装家具的活,解决了老李一家的生活难题。老李在组装家具过程中渐淅地悟出了经营之道,计划着做家具组装、运输、搬动一条龙服务。这个“大项目”需要一台带斗的三轮车,老李却没有钱买。找亲属、朋友借,自己一身的债务还没还清,没人愿意再借钱给他。走投无路的老李硬着头皮来到市检察院,找到了监所处的杨平检察官。听了老李的想法,结合他的现状,杨平帮他分析了这个项目的风险,并鼓励老李干下去,还当场拿出1300元钱交给老李说,这钱不用还了,资金不够随时找他。得到了杨平的资助,老李有了底气,一年的时间,老李把生意打理得有声有色,还把亲属也招来帮忙,不仅还清了欠款,还扩大了业务,有了盈余。
据四平市检察院有关领导介绍,四平市检察院制定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监督力度,建立检察环节与其他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向全市76个社区派驻35名社区矫正帮教协理员,加强对监外执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努力减少不安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