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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月天津市CPI累计上涨2.9% 食品类影响减弱

网友投稿  2016-10-13  互联网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本市1月、2月CPI累计上涨2.9%,其中1月同比上涨3.4%,环比上涨1.4%;2月同比上涨2.4%,环比上涨0.9%。

  食品价格累计上涨3.4%,拉动总水平上涨1.08个百分点,是近五年来前两个月最低涨幅。通过25种鲜菜监测数据对比,今年1-2月鲜菜的平均零售价为4元/斤,去年是4.14元/斤,下降3.4%。非食品价格累计上涨2.7%,对总指数的贡献率为62.9%。其中,家庭服务上涨12.7%,旅游价格上涨17%。

  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来看,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七大类价格分别上涨3.4%、0.3%、5.1%、4.7%、0.5%、3.1%和3.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

  综合分析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的诸多因素可以看出,相对于往年食品类对价格总水平60%以上的影响程度,今年食品类贡献作用明显减弱,仅为37%。非食品类影响比重加大,影响面趋广,打破了历年食品类影响“独大”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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