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城新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查处一起携带自制工具对城市道路两侧行道树进行采摘的行为。 9月1日,北城新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到天津路中段时,发现有市民正在对城市道路旁的行道树进行采摘,当事人携带自制工具,将树枝上的果实采摘下来,身旁的编织袋已经快装满了,地上散落着折断的树枝。执法人员立即喊停,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表示路旁的行道树为槐树,槐花可以吃,果实可以败火,泡茶喝或者做药材。 执法人员对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严禁攀折花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此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城市风景,而且对树木造成损害,情况严重者将会责令赔偿并处以罚款。 行道树由园林部门维护,并定期喷洒农药,在此,北城城管提醒市民,不要擅自采摘并随意实用,以免对身体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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