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南县林业局主动策应依法治林的总方针,从五方面着手,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进程。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明确县林业局的行政处罚主体地位,严格限制各受委托单位的委托权限和辖区范围内行使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自觉接受县林业局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不得简化程序,违反程序,严禁以罚代法,以权代法。严格做到2人以上执法,并出示执法证件;三是坚持案件审批制度。除简易程序外,采用一般程序的林业行政处罚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通过法定部门的严格审核。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提交到局务会议进行讨论,执行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写作。必须使用国家统一制定的法律文书,案卷统一进行编号,按照《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进行填写,案卷统一归档,专人保管、跟踪。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执法单位对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开展定期自查,县林业局不定期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程序性和实体性监督,避免程序性瑕疵和法律适用性错误,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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