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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地治理到国家公园体制创新

网友投稿  2016-09-02  互联网

汤旺河国家公园秋景
  汤旺河国家公园怪石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与自然和谐相处,留下了宝贵的自然文化遗产。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中国政府于1956年在广东先行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此后,伴随着自然保护区数量的逐年增多,政府各部门根据自身的业务分工和行业特点又相继建立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含海洋公园)、沙漠公园等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
  截至2014年底,中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地8900多处,总面积约占陆地面积的1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已达2992处。上述这些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遴选过程和准入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相应的生态系统类型,也基本反映了其生态系统特征。从宏观层面看,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本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当前,中国自然保护地在管理体制上仍然采取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然而,现实的情况是,虽然政府各部门都在尽力履行本部门的管理职能,并极力维护本部门的管理权益,但就最终的管理成效而言,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在现实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
  来源:
  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

http://farm.00-net.com/hq/1/2016-09-02/hq_104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