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了5个关键领域和26项重大举措,其中第一项就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这意味着下一阶段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是放在首位工作。 在4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陈锡文介绍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等方面的情况。 他表示,按照《方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涉及三大方面: 第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主体部分是耕地。根据第二次土地详查结果,现有保有耕地20.2亿亩,涉及亿万农民。目前各地都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到今年6月份已经有2.6亿亩农民的承包耕地明确了承包经营权,并且有的开始发证。 第二方面,农村的非资源性的经营性资产。比如过去讲得比较多的像乡镇企业,现在更多包括像物业经济、物流经济占用了农村的土地,使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投资建立起来的。这一块几万亿元的资产过去没有管好,被少数人控制,利益也没有让农民共享。 对此,《方案》中提出要通过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方式,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通过一定的形式,让老百姓认可的方式,把它确权到每个家庭、每个农民身上。它的经营管理,农民要积极的参与,要知情,要有监督权,对经营收益,每一个拥有股份的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分红的权利。 此外,农村的非经营性的集体资产中,还包括一些幼儿园、小学校、卫生所,这些资产都是集体资产,但不是经营性的。 《方案》提出主要提高它的效率,更好地给农民提供公共服务。 除了上述三方面,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还有土地问题,包括怎么改革国家的征地制度,包括怎么改革农村的宅基地制度等等,这些都在《方案》里有所涉及,而且已经在33个县级单位开展部署试点。 在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有些内容和现行的法律制度是有冲突的,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这33个进行试点的地方试点期到2017年年底,在这个期限内对试点范围内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暂时不实行,试点结束对试点改革的成果进行评估,之后再确定是修改法律还是恢复原来的法律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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