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兴
2015年,天津市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和市财政两级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购机补贴政策集中支持市委市政府农业重点工程和项目,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实施成效显著,呈现出了“突出重点、精准使用、叠加放大、优化结构、促进发展”的五大特点。
据悉,天津市从补齐短板的角度出发,将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产品纳入市财政补贴范围,对卷帘机、保温被、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设施农业生产机械给与重点补贴。特别是为了配合市委市政府“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程度,对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搂草机、青饲料收获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给与重点补贴。2015年,共使用补贴资金2000余万元,增加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台。“三夏”期间,全市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三秋”玉米秸秆粉碎还田273.27万亩、青黄贮71.08万亩、收集利用1.6万亩,综合利用率超过95%,可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全市水稻、棉花秸秆综合利用率也大幅提升。
在确定补贴重点的前提下,天津市农机办要求各区县农机中心,在补贴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购机引导和宣传工作,对于本区县急需重点发展的农机产品,要切块预留一定量的补贴资金,确保市财政资金精准使用,发挥补贴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如西青区针对本区县今年设施农业提升、新建任务较重的特点,预留了90%的市财政补贴资金,在秋季需求旺季,集中使用,较好的完成了任务,基本满足用户需求。
通过一年来的实际工作,部分市财政资金与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叠加使用,不仅带动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加快了我市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速度,也带动了农民投入的增加,促进了农机产销两旺,起到了“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