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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点补贴按农民需求实行“普惠”

网友投稿  2013-04-08  互联网

:戴锡联

3月21日,江苏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在南京市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贯彻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取得的成效,与各市农机局签订农机补贴工作责任状,部署201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据悉,目前中央安排江苏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亿元已经下达,省财政也将继续安排农机补贴资金1.5亿元。全省将继续开展“农民全价购机、农机补贴按农民需求实行普惠制”的操作试点,对补贴的12大类56个品目机具按农民购机需求全部实行普惠制。

江苏省农机局局长徐顺年表示,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切实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操作。各地要按照补贴政策实施要求,严格执行以“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农机部门要增强风险意识、自律意识,认真查找本地区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着力构建农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补贴政策廉洁实施。四是加强政策创新,优化全程服务。今年的补贴政策明确对列入补贴品目的56种机具不得进行累加补贴。各地要针对政策变化,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地方财政将投入重点转向本地农业主导产业急需的特色农业机械、水稻机插秧等粮食生产关键环节作业补贴、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确保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不受影响。

据了解,2012年,中央和江苏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投入达到10.9亿元,市县配套投入达1.59亿元,创历史新高。全省农机部门全面开展了以“减少品目、降低标准、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简化程序和扩大普惠”为主要内容的补贴创新试点,补贴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呈现出农机市场购销两旺、农机装备结构提档升级、农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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