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利剑出鞘 护航补贴阳光操作(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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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稿 2011-06-20 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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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 今年是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年,各地农机部门紧紧围绕“监管”这一主题,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补贴监督检查方案,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部门配合,创新监管方式,呈现出诸多亮点,为购机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切实保障。开展自查自纠 加大动态监管山西、陕西、湖北、江西、福建、四川等地都成立了购机补贴督察组,抽取重点地区的补贴工作进行检查。山西省重点加强对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执行、补贴资金使用、补贴机具质量、补贴工作纪律要求落实以及补贴投诉案件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重点督查、农户抽查、政策效果评估、重点案件核查有效结合起来,注重督查质量和效益,推动监管工作有效落实。湖北省武汉市联合各级财政、纪检、纠风与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照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各区农机部门力争100%核查到人,保证人机一致。江西省采取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各设区市交叉检查和省农机局重点抽查三种方式对补贴工作进行督察,通过召开座谈会、检查购机补贴档案、电话和实地走访调查购机户、走访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全面了解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加强部门配合 纳入绩效考核农机购置补贴涉及部门多,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非常重要。目前,江苏省政府纠风办已经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管力度。宁波市将农机购置补贴列为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将绩效评价考核贯穿补贴工作全过程,做到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并以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评价体系为依据,着重对规范化管理和实施后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考核。甘肃省在补贴落实督察方案中增加了省纪委驻农牧厅监察室、省财政厅的监督电话及“三农”服务热线,进一步扩大补贴工作的监督范围。贵州省黔东南州明确了农机、财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监管,并将农机补贴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强化监管措施 创新监管方式今年以来,各地针对购机审核、机具发放、售后管理等容易诱发和滋生违纪行为的薄弱环节,严密细致地查找管理漏洞,创新监管机制,确保补贴落实不走样。陕西省在全省所有补贴实施县(市、区)聘请152名督察员,对补贴工作进行经常性全程督察。山西省建立约谈预警机制,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苗头或异动情况的,采取了解情况、提出警告、进行劝解、提前预警的方式,及时预防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目前已约谈5个企业和14个市、县农机局。江苏省补贴政策细化了各级财政、农机部门的职责,特别增加了乡镇农机、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发挥乡镇农机、财政部门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力度。四川省凉山州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及岗位责任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二级经销企业诚信供货承诺书等制度,将购机补贴工作流程划分为申请管理、信息管理、机具管理、监督管理四个部分及11个具体工作岗位,将每个环节、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一旦出现问题立即启动责任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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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arm.00-net.com/nz/nj/2011-6-20/nj_7742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