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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典型交流发言摘要

网友投稿  2017-01-22  互联网

山西:信息公开 确保购置补贴工作公平

2016年,山西省认真贯彻“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九字方针,在抓好信息公开的同时,将补贴品目由57个缩减为46个,集中资金补贴该省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以及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所需机具,并对免耕播种机等6个品目实行敞开补贴;适度降低机具补贴比例,所有分档产品的平均补贴率控制在25%,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农民购机需求,提高普惠程度;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购买与核实行为,先后对30家违规产销企业进行了处理,有效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并逐步进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各个环节的实际,从2014年开始,山西就在全省大力推进了基于网络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模式建设,主要依托“山西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将相关信息与各市县农廉网、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了链接,对外加强信息公开,对内加强操作管理,初步建立起了上接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下联各市县政务信息网的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实现了从政策信息到过程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做到了公开公正、阳光操作,互联互通,全民可参与、全社会可监督。

山西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各地工作动态、咨询投诉电话、违规查处等信息上网公开的同时,重点进行了“四个实时动态全公开”。

一是实时公开补贴产品。山西省将纳入补贴范围的所有产品参数、多角度照片、销售价格、补贴额度、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等信息全部进行实时公开,购机者可以根据需求,随时查阅、了解相关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农民。

二是实时公开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按照“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确定、自主公布”的要求,山西省专门开发了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实时查询平台,凡是有意愿在山西经销补贴产品的企业,都可以随时进行网上注册,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授权并实时公开。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之间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到了农机部门对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的授权不设限、不审批、不汇总、不公布。

三是实时公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每年年初,山西省就组织各县将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额上网,按照“先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进行补贴,购机者可以实时查询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满足了农民的知情权,杜绝了农民购买了机具却因为没有补贴资金而无法享受补贴的情况发生,减轻了基层农机部门工作人员的压力和负担,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四是实时公开补贴信息。山西省开发了补贴信息实时公示和补贴信息办理进程实时查询平台,将农机部门核实通过的补贴信息实时链接到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同步进行7天公示,最大限度缩短公示周期,减少购机者办理、领取补贴资金的时限。同时,该省还将农机部门对补贴信息的受理、公示、向财政部门请拨资金、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等情况也一并在网上公开,购机者随时可以查询补贴申请的受理进程,做到全程公开。

在促进信息公开方面,山西省农机局主要采取了“四强化”的措施。一是出台《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等制度,强化了规范建设;二是及时组织专门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培训,强化了培训引导;三是定期开展检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了过程管理;四是利用电台、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全方位宣传补贴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强化了公开效果。

在抓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同时,山西省提出:所有有购置农业机械并从事农业生产意愿的公民都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享受补贴,取消一切优先补贴的条件限制,把选择权交给时间;对纳入山西省补贴范围且未在他地发生违规行为的产品,全部进行归档,把选择权交给购机者;对有从事补贴产品销售意愿且符合最低市场准入条件的经销商,均可在全省区域内从事销售,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和农民,有效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吉林:构建“一乡一强社” 打造现代农业主力军

农业部确定吉林省为“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后,吉林省委、省政府对“示范省”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把扶持发展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示范省”建设重要内容;把整省构建“一乡一强社”,作为推进“示范省”建设重要方式。2015年和2016年,吉林省已投入财政资金6.63亿,在261个乡镇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61个,引领的“示范省”建设的主力军队伍正在发展形成。

首先,坚持统筹规划,构建推进示范省建设新格局。吉林省按照“一乡一强社”的原则,突出玉米、水稻两大主要作物,聚焦全程机械化六个生产环节,采取30个粮食主产县整县推进,非粮食主产县重点产粮乡镇整体跟进的方式,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培育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全省扶持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0个,在全省形成“县县都有主力军,乡乡都有领头羊”的全程机械化发展新格局。

第二,坚持机械化引领,构建机械化倒逼规模化发展新模式。按照机械装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装备能力与规模效益相协调,相对集中经营与整村整乡推进相结合的原则,配置农机装备,同时预留一定发展空间。旱田经营耕地面积1500亩—50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分别不超过250万元和450万元;水田经营耕地面积1200亩—4500亩,享受补贴的农机装备投资分别不超过250万元和450万元。形成以机械化推进规模化,以规模化带动机械化发展的相互促进的发展机制。

第三,坚持高标准配置,培育推动示范省发展新力量。吉林省以推进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为总抓手,采取农机装备和机具库棚双项同步建设,农机装备高标准、大型化、上水平全程配套建设,突破薄弱环节,弥补发展短板,形成既符合现代农业和全程机械化发展,又体现配置合理和效益优化的要求。在具体实施上,对旱田选配玉米籽粒直脱联合收获机、烘干机及水田选配烘干机的,给予优先扶持。机具库棚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名称、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的“四统一”进行建设。印有“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标识的机具库棚,已成为乡镇的地标式建筑,展示着用机械化引领农业现代化的崭新风貌。

第四,坚持多元化投入,注入推进示范省发展新动力。建设资金总体上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省级资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3∶3∶4的投入比例实施购机补助。在具体推进上,采取“二贴一补、二贷一租、二免一减”的方式扶持建设。“二贴一补”就是在装备建设上,给予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两项补贴,在机具库棚建设上给予省级定额补助。“二贷一租”就是省农委与省农行、省工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金融租赁公司协作,开展农机贷、农机抵押贷两项业务和农机金融租赁,解决主体建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免一减”就是金融业务开展上,农总行和工总行分别确定吉林省农行、工行为全国试点行,对吉林省确定的全程机械化建设主体,在贷款上给予“免分类、免评级和减年限”政策,放开管限,降低门槛,扶持建设。

第五,坚持“三个保障”,构建推进示范省新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推进。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副书记马俊青和主管省长隋忠诚,对示范省建设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示范省建设工作。省政府制定《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的实施意见》,省财政设立“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2亿元,“十三五”期间共安排11亿元,支持全程机械化经营主体建设。同时,建立联动推进机制,采取省级主导、市级推进、县级主体、部门组织实施的方式,开展全程机械化主体建设推进行动。省政府出台政策和措施,支持和指导全省全程机械化主体建设工作。市级协调落实、督导检查。县级保障如期完成建设目标。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承担和完成建设工作和任务。强化绩效考核。省政府把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纳入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全程机械化主体建设评价考核与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和县级政府绩效考核挂钩,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黑龙江:落实“三·三”轮耕制 全面推进农机深松

近年来,黑龙江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全面落实“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总体要求,积极落实“三·三”土壤轮耕制度,加快推进农机深松整地,深松作业面积和质量稳中有进、持续向好。2016年深松面积达3578.18万亩,落实作业补助面积1037.5万亩,超额完成深松整地任务,确保了粮食丰产。

首先,深松整地与惠农政策相结合,提高工作推动力。黑龙江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深松整地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深松整地工作的开展。为提高广大农户深松整地积极性,该省将深松作业与惠农政策进行了有机结合,在深松整地工作中实行了“一提高、两敞开”政策。“一提高”就是将深松作业补助由2007年的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20元,部分市(地)还在省里补助的基础上进行了累加补助,极大调动了农户深松整地的积极性。“两敞开”就是在补助面积上不设指标,只要深松作业达到30厘米以上,就能够享受到补助政策;在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中,将有利于深松作业和具有深松功能的机具列入敞开补贴品目,对搂草机、抓草机、压捆机等12个品目和类型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占总补贴品目的50%。2016年共补贴购置“敞开补贴”的机具1851台。同时,在深松整地期间,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进深松整地,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组织策划对深松整地补助政策和深松整地典型的宣传报道,为深松整地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深松整地与秸秆还田相结合,提高生态农业水平。近几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以深松和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为基础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督促各级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同时,针对该省积温低、作业时间短的特点,组织专家针对玉米机收后秸秆大量滞留田间的实际问题,开展技术攻关,探索出了玉米秸秆翻埋、碎混、覆盖三种还田方式。黑龙江省在25个示范县建立53个秸秆还田示范点,落实示范面积1.4万亩,录制了深松整地和秸秆还田作业模式专题片,指导各地推广翻埋、碎混和覆盖三种技术模式。2016年全省秸秆还田面积5000多万亩,其中,玉米秸秆全量还田面积达198万亩,呈现出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三,深松整地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提高政策落实精准性。黑龙江省是全国开展深松整地监测信息化最早的省份,从2011年开始,该省与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研发深松整地监测设备,目前已经升级至第四代产品,安装总数达到6733套,覆盖全省适宜深松整地的县(区),实现了深松整地作业质量和面积核实的信息化、精准化。各地按照《2016年黑龙江省深松整地补助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深松整地信息化监管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并对深松检测设备的统计数据进行人工抽查,确保深松补助面积不出现偏差。2016年深松作业期间,省农机管理调度指挥中心在每个市(地)设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确保深松整地检测仪发挥最大效能。为推动深松整地信息化进程,2016年该省从财政资金中拨付132万元,在180马力以上拖拉机上,为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免费安装农机深松监测设备600套,提高了农户安装深松整地监测设备的积极性。在深松整地监测系统的技术支持下,黑龙江连续三年实现了深松作业补助远程自动化统计,而且大大降低了基层深松作业面积核实的工作强度,降低了工作成本,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

第四,深松整地与新型经营主体相结合,提高作业组织化程度。目前,全省组建大型现代农机合作社1353个,购置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近7000台,配套农机具5万多台(套)。从近年来的生产实践看,农机合作社自主经营的1000多万亩和辐射服务的3000多万亩耕地,耕层深度达到25—35厘米,土壤耕层结构进一步优化。2016年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按照秋整地计划倒排工期,主动为各类种植业合作社服务,利用种植合作社在土地规模经营上的优势,既增加了作业量,又提高种植业合作社的耕种水平。据统计,农机合作社完成秋整地1089.83万亩,其中达到标准的深松整地616.06万亩,占深松补助面积的59.8%;安装深松监测设备的农机大户完成秋整地563.75万亩,其中达到标准的深松整地421.44万亩,占深松补助面积的49.2%,确保全省深松整地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江苏:精准施策 整体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2016年,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全面启动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工作,通过行政推动、补齐短板、机艺融合、创新驱动等综合举措,切实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步伐,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加快跃升,示范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首先,坚持多维度发力,力求精准施策。一是强化行政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纳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以部署推进。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明确要求市、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同时,又将“启动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工程,建设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10个以上”列为《省政府2016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促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列入农业现代化建设考核内容,不断加大行政推动力度。二是强化补贴促动。按照农业部“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总体思路,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差别化分类调控,重点突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的农机具实行上限顶格补贴,薄弱环节装备水平快速提升。全省新增高性能植保机2199台,同比增长110%;新增谷物烘干机5768台,增幅连续两年超过50%,烘干能力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三是强化项目带动。创设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奖补政策,启动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省财政“十三五”期间预算安排专项奖补资金4.44亿元,支持66个县(市、区)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2016年,省财政安排第一批4000万元用于支持15个首批示范县建设,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坚持多层次推进,确保技术到位。一是加强示范引导。针对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薄弱环节,省农机局组织开展了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为主题的“补短板”系列活动,先后召开水稻机插秧、高效植保机械化、机务管理和“三秋”机械化生产系列现场观摩会,重点展示演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各个环节的新技术新装备,全省各地共举办相关活动超过500场次。二是加强机艺融合。成立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洪程教授领衔的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等工作。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培训班,就作物周年生产各环节的机械化技术串联、组装和集成等进行培训,引导各地逐步形成完整配套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三是加强督查指导。组织专家组开展“技术巡诊”活动,分3个组赴15个首批示范县开展技术巡诊。强化督促检查,去年12月,组织开展了示范县中期检查活动,掌握各示范县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从检查结果看,首批示范县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目标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前,第二批18个示范县项目申报正在有序进行。

第三,坚持多要素聚集,激发主体活力。一是着力加强机制创新。各地充分发挥农机服务主体机具、技术、人才优势,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等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出许多好的经营模式,大力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全托管等服务,改变过去的单一服务内容,向耕、种、收、秸秆还田、植保、烘干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转变。二是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引导农机合作社强化制度建设、民主管理、作业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了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2016年,全省共创建国家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5家,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09家。三是着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省级财政安排2500万元扶持200个合作社机库、50个维修点建设,促进了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首次召开了全省农机机务管理现场会,加强机务管理操作规范及流程课题研究。加强农机合作社维修能力建设,积极拓展“企社共建”内涵。举办农机合作社维修人员培训班,加强动手能力的针对性训练。

浙江:强化科技支撑 加快推进“机器换人”

近年来,浙江省在农业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围绕地域特点和产业特色,坚持以“两全两高”为方向,以推进农机科技创新与推广为主抓手,大力发展农业“机器换人”,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走出了一条具有区域鲜明特征的发展路子,成为创建全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围绕农业部加快推进“机器换人”的部署,浙江省加强队伍建设、重点突破。

一是加强研发创新,增加农机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有机换。依托浙江省农机企业、大学院校等农机科研资源较多的优势,结合农业产业和农民实际需求,切实抓好方向指引和牵线搭桥工作,有效提升了农机研发创新能力和水平。并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首批提出56个研发产品,其中填补空白类29个、拓展功能和提升性能类27个,率先建立起农机产品科研导向目录制度,为农机研发创新指明了方向。积极搭建农机产学研推协同创新平台,将各方面资源力量拧成一股绳,促进农机科技成果转化。除每年定期举办农机科技协同创新对接活动外,还相继组建了现代农业装备设计研究院、现代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并在永康、路桥等农机装备制造主县建立了农机科技协同创新基地。

二是加强政策创设,支持农机科技研发应用,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有钱换。浙江省把政策作为推进农业“机器换人”的关键因素,积极争取支持,研究创设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农机研发创新与推广应用。主要体现在“两政策、两专项”。“两政策”即争取农业部支持将浙江省列为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省,该省创新出台农机新产品补贴政策,并先行将自走式秸秆捡拾打捆机等3个品目列入中央新产品补贴范围,将食用菌机械等5个品目列入省级新产品补贴范围,支持农机新产品推广应用;通过研究创新出台农机报废补偿政策,并先行将拖拉机纳入报废补偿范围,支持报废淘汰老旧、高耗能农业机械。“两专项”即设立农机化促进工程财政专项,支持重点高新农机产品引进和试验示范;设立农业装备科研专项,支持重点高新农机产品科研开发。

三是加强主体培育,壮大农机科技应用队伍,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有人换。坚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机应用的主要对象,重点加以扶持,使之成为新技术新机具集成应用的试验田、展示场。重点抓好了“一社、一中心、一人才”的建设。“一社”即大力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引导合作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延伸服务链条,打造服务品牌,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全省现有农机合作社1424家,其中示范性合作社117个。“一中心”即按照整合资源、拓展功能、优化布局的原则,推进“2+N”(“2”即作业、维修功能,“N”即培训、销售、产后加工等功能)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在全省布局建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8个。“一队伍”即深入实施农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联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建立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长效机制,大力培养农机经营管理、驾驶操作、维修保养等技术人才,确保农机有人用、用得好、用得有效益。

四是加强示范引领,完善农机科技推广模式,保障农业“机器换人”换得好。坚持走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发展的路子,启动实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应用示范样板,带动农业“机器换人”整体提升。从点上抓起,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规模农业(农机)经营组织为主体,选择某一农业产业,全面推广普及产业链各环节农机装备,创建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程度高的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从面上拓展,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强镇以及农机化示范区为主平台,选择若干主要农业产业,通过政策、科技、服务、管理等综合手段,创建装备应用广泛、服务体系健全、农机农艺融合、安全生产稳定的示范乡镇(园区)乃至示范县。“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建成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园区)100个、示范基地300个。

湖北:依托北斗系统 助推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

近年来,湖北省在农业部的强力支持和省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农机化生产信息化服务平台取得了长足发展。互联网+北斗+农机,使农机具成为农业物联网终端,农机作业成为使用、收集信息的过程,大数据、云计算支撑下的精准作业、精细管理,成为精准农业的具体实现路径。尤其在“互联网+”的“风口”下,该省积极打造基于北斗的农机信息化应用示范样板,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北斗和农机企业的广泛参与和农机合作社积极响应,成为湖北省进一步实施好北斗项目和发展互联网+北斗+农机式精准农业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在通过北斗项目搭建精准农业信息化平台的过程中,湖北省统一了多种应用系统的接口标准和技术规范,联合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在拖拉机辅助驾驶系统前装、联合收割机即时测亩测产、高效植保装备的北斗替代GPS、插秧机辅助驾驶等方面展开了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并且已安装781台套基于北斗的深松作业监测终端,实现作业监控全覆盖,确保了150万亩深松作业面积真实准确,最大限度降低了成本和监管风险。同时,在天门市等地安装30多套农机自动驾驶系统,完成精准作业10多万亩。

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建立基于北斗产业发展的信息化合作新机制,明确以农机为主的农业行业应用目标与任务,并提供“一张网”、“一幅图”的配套服务。“一张网”就是在全国率先建成北斗地基增强基准站网,即时提供农村高精度位置信息;“一幅图”就是基于田块大比例尺的空间数据电子地图,即时提供各种农机作业数字化地图,并实现水利、气象、国土等专业性时空信息数据的在线共享。当前,主要建设基于北斗的“农机信息化作业智能调度”和“农机自动驾驶精细耕种”两大系统,以及面向用户的桌面软件、手机APP、短信平台“三位一体”应用终端。近期拟完成1.2万台套的示范推广任务,远期推广应用要达到30万台套以上。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推进者,湖北省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组织协调工作。

湖北省顺应国家发展“互联网+”的大势,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总体设计方案中,针对过去信息化建设的共性问题,突出“兼容、共享、模式”三大核心开展创新。针对自成体系不兼容导致的重复建设问题,该省将继续对已有的应用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整合为一个综合平台;针对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导致的信息不共享问题,将推行硬软件的标准化建设,逐步融入全省统建的“楚天云”平台之中,实现与气象、水利、国土、测绘等部门相关数据资源的无缝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针对重建轻管、投入单一导致的模式不灵问题,湖北省将推行PPP模式,解决建设项目投资和公共服务的运维难问题。

针对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难点,湖北省依托已有的多方资源,着力建立企业参与、多主体合作模式,在移植和借鉴“互联网+北斗+”在其他行业应用的技术和模式的基础上,联合攻克农机行业应用技术难关。在生产方面,着力研发收获机的精准测亩测产设备,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的宏观决策;着力引进应用精量施肥打药设备,服务国家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着力推广应用类似深松作业的质量精确监控设备,服务补贴政策;在管理方面,着力制订有关农机信息化产品的技术标准和检测标准,为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着力开展涉及农机安全的培训、考试、工况和运行的在线监控,为农机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探索实现对补贴机具的在线核查,降低工作成本和监管风险。

下一步,湖北省将围绕重点,扩大示范应用。响应国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要求,发挥合作社的主体作用。该省将以农机合作社为抓手,突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在生产领域,尽力提供全程机械化生产的精准信息需求;在服务领域,通过引进消化的方式,着力解决购机补贴、金融保险、维修保养等电商服务模式的“短板”,提供农机信息化全面解决方案。通过成本与效益控制,让合作社觉得有用、管用;通过培训与服务,让合作社觉得好用、会用。湖北省将在探索和试点之中,吸取经验,借鉴他省的先进做法,促进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

广西:夯基础 强监管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近年来,广西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创建“平安农机”为主要载体,狠抓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农机事故发生。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借鉴兄弟省区市先进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推动了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此外,还对上一年自治区内取得良好成绩的农机安全监理系统进行记功表彰,分别给30个集体和40名个人记二等功。

广西将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工作开展的第一要素,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全力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具体来讲,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制,围绕健全“政府领导,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长效机制,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绩效考评,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每年进行检查、考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重点抓好乡村农机安全协管员配备,桂林市为每个行政村配备农机安全协管员并将其工资补贴和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全市共配备协管员1480多人。三是合力推进,自治区政府印发创建“平安农机”协作机制文件,各市、县成立领导小组,努力将为民服务窗口延伸到农户家门口。目前全区43个县(区、市)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获评率高达45%,广西成为“平安农机”示范县较多的省份之一。广西政府也把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和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确定为全区“亮点”工作之一。

首先,创新宣传教育,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一是开展广西农机安全文化乡村行活动,广西农机局和安监局、交管局联合印发实施方案,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联合开展了“千场电影”下乡活动和“百场文艺”巡演活动。桂林等地每年组织到乡镇开展农机安全文艺演出、球类比赛和山歌对唱。二是开展“百万农民”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广西农机局和交管局联合制定实施方案、举办启动仪式,广泛开展乡村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三是开展农机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钦州等地农机和教育部门联合发文,开展以农机安全为主题的“三比赛”和“两牵手”活动。

第二,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一是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广西农机局与交管局先后印发《联合执法勤务机制》等四项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执法。二是联合执法常态化,各级农机局、交管局在重大节假日开展专项联合执法,统一排班、统一联勤、重点治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每年联合执法2000多次,参加人员8000多人次,查处拖拉机安全违法行为20000多起。三是加大联合整治力度,联合开展全面排查、造册登记,重拳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牌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强化依法管理,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农机安全地方法规体系,《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广西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广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六个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近年来,广西农机局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2000多人次。三是积极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广西农机局认真贯彻农业部42、43号令及相关规定,印发《广西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等三个规范。研发使用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管理系统和农机安全违法处理系统,实现全区联网办理业务和手机终端查询处理。

第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一是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2016年广西区、市、县、乡、村完成了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备案工作。二是抓好应急预案演练示范,各区、市、县每年举办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南宁、来宾等由市政府组织举办,县、乡政府分管领导观摩。三是成功承办2016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和邕宁区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县、乡、村有效联动,现场指挥果断有序,事故勘察程序规范,参演单位配合密切、整体作战能力突出;首次动用警用航空直升机及时有效施救,探索了山区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模式,得到了农业部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与会代表的广泛好评。

陕西:抓住机遇 创新实干 促进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

陕西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一直将促进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省农机部门积极探索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引进先进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机具,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田,通过秸秆还田、饲草加工、资源化回收利用等,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模式。截至2016年底,全省拥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24万台,年加工饲草能力达到1000万吨,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面积达3050万亩,利用率达81%以上,其中,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和禁烧区利用率达到96%以上。

陕西省政府历年来坚持把秸秆综合利用列为保护大气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省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作为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示范田建设、合作社扶持、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以及演示宣传培训。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召开现场演示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2013年起,陕西对秸秆粉碎还田、饲草加工、捡拾打捆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增加了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的保有量,以机具保面积。西安、宝鸡、汉中等市也出台政策,根据地区特点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进行累加补贴,此举大大降低了农民购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激活了群众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热情。此外,各地市还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把秸秆利用与禁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县、乡、村、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不敢烧”“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意识。采取行政推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的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西安、宝鸡、咸阳等市基本实现“零焚烧”的目标。

经过研究发现,若要利用好被遗忘和废弃的秸秆,实现“变废为宝”,机械和技术是关键。陕西省农机部门组织科技人员大胆探索,联合攻关,点上示范,面上推广,针对不同利用方式,引进推广了一批先进适用的新机具和新技术。具体体现在,研发引进的带状旋耕施肥播种机、防缠绕播种机等,成功解决了免耕播种机在秸秆覆盖地块作业中通过性差的问题;积极推广联合收割机装配秸秆切碎装置,实现了小麦收割后秸秆即时粉碎并均匀铺撒;积极推广小麦秸秆捡拾打捆技术,开展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方式进行打捆收集利用。

同时,陕西省农机局还组织编写并发布了《陕西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规范》,规定:在关中,以建立示范田、扶持专业合作社为抓手,主推小麦秸秆捡拾打捆、玉米硬茬播种、带状旋耕施肥播种、秸秆还田和饲草加工等机械化技术,推广“小麦机收+麦秆捡拾或还田+玉米免耕播种技术”模式;在陕南,主推小麦秸秆还田、旋耕整地、油菜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油菜秸秆还田后水稻机插秧等机械化技术,推广“油菜、小麦机收+秸秆还田+整地+机插秧技术”模式,开展稻草编织等初加工利用;在陕北,主推秸秆收贮+机械揉搓加工的饲草化黄贮干贮利用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为载体,公司做纽带”的工作方式,通过多种方式综合利用,陕西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此方式下,24万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投入“三夏”“三秋”生产,既可吸收大量劳动力,又可增加机械作业收入,加工利用饲草1000万吨,可为农民增收10亿元以上;玉米硬茬播种、旋耕施肥播种、秸秆还田1700万亩,能使1000多万吨秸秆直接还田,相当于为土壤施入氮、磷、钾肥料110万吨,有效地减少了化肥投入,提高了土壤肥力;将全省3050万亩小麦、玉米、水稻产生的秸秆进行科学合理利用后,每年可减少废气排放30亿立方,促进了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年机械加工生产饲草1000万吨,可满足100万头牛饲草用量,提高了畜牧产业比较效益,促进了畜牧产业良性发展。“十三五”期间,陕西将继续完善政策措施,并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成功模式,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的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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