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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起步(续一)

网友投稿  2011-09-26  互联网

宋毅

五、建国初期农机化起步的历史过程之恢复增补旧农具和改良推广新农具

今天,上世纪五十年代农机化发展的种种事件,已经随岁月流逝而由经济学范畴进入历史学范畴,使得人们可以更好地对前辈走过的路加以审视总结。科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清华大学刘仙洲教授编著的《中国古代农业机械发明史》一书中,对“机械”做的定义是:“任何一种工具,无论简单到什么程度,当使用它做工的时候,都是一种机械。”按照这个定义,农具随着新石器农业生产而出现,以后才逐步发展为较为复杂的农业机械,即由冷农具时代,逐步过渡到学者们称之为“电热农具”(动力农业机械)时代。而这个过渡,恰好是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的1949年—1959年之间完成的,其间大致可分为恢复发展传统农具、仿制引进国外新式农具和生产制造农业机械三个阶段。本节简要论述恢复发展传统农具和改良推广新式农具的过程。

(一)增补恢复旧农具是新中国农机化事业的起步点

新中国农业机械化事业并没有随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政权建立而立即发展起来,在建国最初的几年里,现代意义上的农业机械化根本不能提上日程,先进的生产关系受到落后生产力的制约,因而必须补上生产力发展的这一课,这就是新中国农机化以增补恢复旧式传统农具做为起步点的根本原因。         

1951年春召开的全国农具工作会议提出,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热情高涨,耕地面积扩大,鉴于当时全国旧农具较抗战之前1936年的水平缺乏20%以上的现实,在组织起来、提高技术和增加单位面积产量的号召下,恢复和补充农具成了当时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1952年春,从全国整体情况看,除条件较好的老解放区旧农具基本上已经够用外,大部分地区旧农具还是很缺乏的,灾区、战争破坏严重地区及部分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缺乏的状况更为严重。比如,河南的黄泛区旧农具缺少约30 %,西南地区缺少约45 %,西北、西南的偏僻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不仅缺乏,而且农具还很落后,有些地区农民还使用着木犁、木耙,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还存在“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见《张林池在全国农具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中国农业机械化重要文献资料汇编》,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952年是各级政府投入增补旧农具力度最大的一年,体现在这年农业部农具工作方针是:迅速地增补旧农具,稳步地发展新农具。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农机化文献里,同时出现了“旧农具”、“新农具”和“新式农具”三个不同的概念。代表农业部在全国农具工作会议上做报告的张林池强调,不同地区应有不同做法,“在旧农具已经够用,新农具的使用已有相当基础的地区,如东北及华北部分地区,应把主要力量放在发展新农具上;在旧农具不很缺乏,新农具已经过典型示范的地区,如华北大部地区、西北部分地区及河南、山东等省,应逐步地把力量转向发展新式农具;在旧农具很缺乏,新式农具还未经过典型示范的地区,如华东、中南、西北、西南的大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应把主要力量放在增补旧农具上,新农具先做典型示范工作。”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旧农具、新农具、新式农具是档次不同的三种类型,三者之间的关系显然是由低级到高级顺序排列的,这既符合科学技术发展规律,也符合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客观规律。

增补旧农具的工作主要集中在1952年到1953年, 1952年的工作目标是年内迅速增补旧农具三千多万件,使广大农村地区补足够用。增补旧农具工作时间限定在1953年内,但在特别困难的地区可再延长一年,体现了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国家确定增补恢复旧农具为农机化重点工作的原因:一是农业部确定的1952年农业生产集中力量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方针,如果没有足够的生产工具,这一目标则无法实现;二是与国家急需的其他农业生产工具相比,恢复增补旧农具比较容易,各地农村中的木匠铺,铁匠炉都能制造出传统的旧农具,千百年来积累下的经验,乡村工匠们已经掌握了熟练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大量制造没有问题;三是农民对旧农具的使用技术熟练,迅速增加后,在使用上也不会发生技术障碍;四是由于更高级别的新农具当时还不能普遍推广使用,而且已试验成功的新农具种类也不多,制造厂更少,不能很快地满足生产上的需要。因此,不少地方、不少环节还不能完全离开旧农具。

这一时期,由于政府也在同时着手抓改良推广新农具工作,部分地区新农具的使用已经有了一定基础,所以围绕着要不要把增补旧农具作为工作重点,在相关人们的思想认识上也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是不重视旧农具的增补工作,认为旧农具可以让群众自己去搞,政府部门没必要下那么大力气。为此,农业部明确指出,“旧农具在目前是农业生产上使用数量最大的生产工具,所以必须把它重视起来。”第二种是“既然有了新农具,还要旧农具做什么?”农业部的回答是:一定要大量发展新农具,但在目前还没有具备大量制造条件的时候,不能抱着等待的态度,而要先去做增补旧农具工作。第三种是“旧农具增补足了,将来推广新农具就有困难了。”农业部认为这种说法从表面上看,好像是重视新农具,而实质上是没有认识到新农具的优越性,既然新农具好,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没有理由不愿意要,不用担心将来新农具推广时有困难。

农业部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主管部门对增补恢复旧农具做了大量的组织引导工作。1952年4月16日,农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出紧急指示,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密切配合,及时开展农具供应工作。强调:“农具增补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有力保证之一。各地合作社、农具站和农业部门应很好地重视农具工作,保证不违农时及时供应农民。各级农业部门和合作社,应加强农具工作的领导,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有计划、有组织地生产农具和给农民供应农具。各地发放农具贷款和推广新农具都应有重点,这应由农业部门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指示的精神,配合合作社,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来确定。各地农业部门和合作社应加强和农村的联系,调查研究增补农具的具体办法,发动当地铁木匠组织铁木生产合作社,并发动城市铁木匠下乡打造和修理农具。”

与此同时,对增补旧农具还制定了相应的贷款扶持政策,除特别困难的地区外,一般小农具的增补由农民自己解决,贷款重点放在大农具上;对地区而言,贷款重点放在灾区、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

增补和恢复旧农具工作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扶持,基本上按期完成既定的任务,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在国家面临粮食问题巨大压力的环境下,旧农具“补足够用”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出重要作用,对提高单位面积粮食产量起到重要保障,1952年,我国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的2263.6亿斤增加到3278.4亿斤,增长44.8%,已经超过1936年历史最高水平9.3%。(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第二,增补旧农具工作是在我国“尚不具备大量制造新农具”的条件下进行的,由于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为共和国农机化事业起步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所以从1953年起农机化工作重点开始转向改良和推广新式农具。第三,通过增补旧农具工作,也使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得到很好的锻炼,在统一计划、组织制造、动员广大农民,特别是互助合作组织踊跃参加等方面,显示出巨大的行政动员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为以后的大办农机化进行了预演。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毕竟旧农具已经不是新中国建立后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还远远满足不了农民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它很快让位给新式农具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二)改良推广新式农具使新中国农机化工作开始步入正轨

改良农具和推广新式农具从1950年起就纳入了政府的议事日程,最初是由解放较早、农业生产恢复发展较快的东北地区发起推广新式农具,与增补恢复旧农具是同时抓的,只不过1953年以前,即国民经济恢复期间,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先将旧农具增补作为重点而已,但政府部门并没有放松对新农具、新式农具改良和推广。1950年8月3日,东北人民政府就发出《关于推广新式农具的决定》,明确强调“农具制造由省负责,要集中有条件的工厂制造,以保证质量,农具要廉价出售。”1949年12月22日,东北人民政府率先举办农具和优良农产品展览会,展出了部分改良农具和从苏联进口的13种农具。

改良推广新式农具的标志性事件是1950年5月18日政务院在北京中南海院内举办的农机展览会,这是新中国时间最早、展出时间最长、参观者规格最高的全国性农具展览。这次展览是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提议、政务院主持举办的。展览期间邀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全国政协委员等观展。展品有东北新式农具14件、华北马拉农具21件和苏联马拉农具18件,共53件展品。展览陈列了50多天,前后1000多人到中南海参观,仅著名人士就达100多人。参观者留下许多宝贵意见,意见包括:须以各地区原有农具为主,加以改良研究,以期逐步提高;改良农具须顾及各地区农村动力问题。推广新农具之前,须要了解各推广地区,土质种类,农作情况,耕作方式等;目前的新农具的提高与改良,须着重于小农制;新农具推广,须稳步前进、重点试用,一经适合农民之使用与需要,再行大量推广;新农具推广,第一需靠政府领导,第二利用劳动互助组、集体农庄的组织,第三农业工作者需再进一步努力研究;新农具宣传展览须深入乡村;推广新农具之先,须给新农具造出些有利条件:如价格要低,农具坏了能有办法修理,效能高并确实好用等等。

所谓新农具,“是从使用手工旧农具过渡到使用机械耕种的一种生产工具”,大力推广新农具的主要原因是:第一,新的生产工具是新的生产力的标志,是变更和发展农业生产力的一个主要因素。第二,新农具与农业耕作技术是同步提高的,新中国农业生产发展必然会引发对农具新的需求,新的农具出现和使用又必然会促进耕作方法的改变和耕作技术的提高。第三,农业互助合作的兴起,也与新农具之间产生了相互推进的功效。新农具的投入使用,促使原来小规模、临时性的互助组织发生了变化,组织规模开始扩大,互助组向合作社演变。1951年12月党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及各省、市委转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要求在比较成熟的地区,有领导、有重点地发展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认为这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富有生命力的有前途的”过渡形式。1952年底,互助组发展达到802.6万个,到1953年春,由互助组发展而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达到了1.5万个,参加农户27.4万户。这种形势下,农民中产生出了打破地界、统一种植作物、共同饲养牲畜的新需求,为新农具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第四,生产组织形式的改变和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使农民对新农具的需求高涨起来,为农机化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此, 1952年2月15日政务院第1 2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1 952年农业生产的决定》要求“各大区、省在可能条件下均应建立农具制造厂,大量制造改良的新式农具,并优先供给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以便进一步推动互助组的巩固和发展。”

1950年—1952年 之间,政府部门为新农具的推广做着技术上和组织上的准备。技术准备上,1950年农业部制定了《农具站设立办法》和《农具站代耕办法》,开始建立新式农具推广站,以利推广新式农具;组织准备上,中央政府开始筹划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新农具、新式农具的生产和推广。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 7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决定设立第一机械工业部,由黄敬任部长,段君毅、汪道涵、黎玉任副部长。农具生产由该部负责。1953年1月,又在农业部成立农业机械管理局,下设拖拉机站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农具处、办公室等三处一室,负责新式农具推广和筹办拖拉机站等工作。

关于新式农具推广的意义,1952年5月10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草案)》中做了明确说明: “新农具的推广,是当前农业耕作方法的重大改革。”“推广与使用,需要在土地连片与统一经营(不改变私有制的基础)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建立相当数量的新式农具推广站与技术指导站,作为国家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的据点。”

新农具推广从1951年开始,每年都有侧重地重点示范推广了几个主要的品种。1951年新农具推广是从五步犁开始,逐步发展到七步犁、九步犁和十步犁;同期还试制试用四行播种机、耘锄及单畜播种机等。参加新农具试制的企业主要有北京的华北农机总厂、西北农业机械制造厂、山西机器公司、察哈尔农具工厂及东北区、华北区的农具制造厂等。

1952年,新农具推广形成了全国范围内新格局,大体上分为两种地区和四类农具,两种地区是旱田区(包括水浇地)和水田区;四类农具分别是水田新式农具、旱田平地新式农具、旱田山地新式农具和较大型的苏式马拉农具。1952年的具体分工是,东北研究苏式马拉农具,以犁、圆盘耙、播种机和镇压器为主;华北,西北设计旱田平地和山地新式农具,以犁、中耕器、播种机为主。山地农具设计由华北农业机械总厂配合西北农具研究所进行;江南水田新式农具的研究设计以华东为主,进行水田犁、水田锄草器与水稻脱粒机的设计工作。

到1953年新式农具推广开始上了台阶,推广重点是试用大型成套马拉农具,在农具的形态上、复杂程度上、作业功能上都比以往的产品在设计、推广和使用等方面上了一个档次。全国范围内的推广重点是新式步犁、三齿轻便耘锄、加工农具和大型成套马拉农具。

1953年10月,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新式农具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式农具推广的重点、部署安排和贷款资金扶持,规范了相关的事宜。其中包括:

——制造和推广的重点:新式步犁、三齿轻便耘锄和大型成套马拉农具。

——设计制造的布局:大型马拉农具由东北农具厂及华北农业机械总厂负责,集中力量选择国外的样品研究仿制,并尽速完成标定工作;水田农具仍以华东为主。将现有农具研究机构加以充实整顿,进行研究设计;山地犁设计以西北农具研究所为主,华北农业机械总厂配合进行。

——加强对推广工作的领导:要求大区及省农林部门设农具科并适当配备干部,专县级设农具专业干部1-2人;新农具推广的重点地区,应与农业技术推广站结合配备农具干部2-3人,没有技术推广站地区亦可专设农具推广站,每站配备农具工作干部3-5人,并置备简单修配工具做小的修配工作。

——新式农具贷款支持问题:农具贷款利率都在一分以上,各地都感到利息较重,建议人民银行今后降低贷款利息至月利七厘;价格——每套马拉农具估计最低需一千七百万元(注:指旧币),向国外订购者还高,约需三千余万元,在目前农业生产合作社购买是有困难的;贷期——为了帮助其提高生产以显示集体生产的优越性,政府须有计划地予以扶持,并将贷款日期延长3-5年。

本文重要参考书目: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  中央党史研究室  著 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56)  庞松  著 人民出版社  

《中国农业机械化大事记》(1949—2009)  宋树友主编 中国农业出版社  

《中国农业机械化重要文献资料汇编》  农牧渔业部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北京农业工程大学 编 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  

《农村政策文件选编》(1947—1957) 中国人民大学农经系

《中华民国经济史》  史全生主编   江苏人民出版社

《苏联兴亡史纲》    陈之骅  吴恩远  马龙闪  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中国农业机械化与现代化》  白人朴 著 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 

《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现代化重要论述摘要》(内部资料)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江村经济》 费孝通  著             江苏人民出版社

《国史札记——史论篇》 林蕴晖  著  东方出版中心

《大“跃进”的发动》  罗平汉  著           人民出版社

《农业学大寨运动史》  李静萍  著  中央文献出版社

《邓子恢传》 编写组编                          人民出版社

《王明的这一生》  熊廷华著          湖北人民出版社

《陈正人文集》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编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武少文文集》   宋树友主编

《农机工作47年回顾》  杜郁哉  著



http://farm.00-net.com/nz/nj/2011-9-26/nj_75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