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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起步(续三)

零零社区网友  2011-10-17  互联网

宋毅

七、实现农业机械化——共产党坚持不渝的执政理念

从1949年10月建立新中国起,虽然农机化事业是在很低的起点上起步,但是在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之后,实现以拖拉机为代表的现代意义上的农业机械化一直是执政党不懈追求的理念。

早在解放战争进入尾声的1949年3月,中共中央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着重讨论了在全国即将解放的形势下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指出:“从现在起,从新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毫无疑问,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和乡村、工人和农民、工业和农业密切地联结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3月5日,毛泽东主席作了《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在提出“两个务必”这一重要论断的同时,依然没有忘记“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七届二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新中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它要求中国共产党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作为这个专政的领导力量和基础力量。而巩固工农联盟的重要途径就是1937年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出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

在新中国建立的最初10年里,发展农业机械化理念的确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巩固新生政权和恢复国民经济时期(1949年10月—1952年底)

这一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特点是,调整方方面面错综复杂的关系,开始着手规划新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

1. 确立了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并列出了时间表。面对建国之初工业、农业生产中主要依靠落后简单劳动工具进行生产的现实状况,特别是1950年—1953年为期3年的抗美援朝战争中,中美之间国力、实力的巨大差距,使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痛感急需将落后的现状,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包括最先进的机器,以达到大规模地生产出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巩固人民政权的目的。毛泽东预想的实现用机器大规模地生产农业产品的时间,大约为十八年,包括3年恢复国民经济时期和3个“五年计划”时期,到1967年时将中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2. 国民经济恢复中明确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的关系,提出了城市领导乡村、工业领导农业的观点,明确了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奋斗远景。1949年12月22—23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做了题为《当前财经形势和新中国经济的几种关系》的报告,指出:在城乡关系上,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从老解放区乡村来的干部,有一套好的农村生产经验,懂得如何组织农业劳动,但不能因此就说农业是重心而忽视工业,否认或者忽视城市领导乡村、工业领导农业的作用。不防止与纠正这种偏向,就会发生错误。农业不能作为重心,它必须在农业的领导下才能发展,必须把城市工业组织起来发挥领导作用,才能使农业现代化、机械化。这是迄今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后,党的最高领导层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最早论述。

3. 提出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发展农业生产过程中,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双重任务。1952年7月2日,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邓子恢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指出:“今后农村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发展农业生产,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实现农业的机械化。”

从新中国发展的历史看,在落后的农业国里实现现代化存在着两大难点,即必须完成农业的社会改造和农业的技术改造,而农业的社会改造又是农业技术改造的先行条件和保障。1953年以前,我国不具备生产和制造动力农业机械的条件,只能增补恢复旧农具和仿制进口畜力农具,因此这一时期,农业的社会改造先于技术改造成为工作的重点。社会改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土地改革。1950年6月,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文规定:没收地主在农村中的“五大财产”,包括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以及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其中,土地、耕畜和农具均属于生产要素范畴。通过土改对剥夺者的剥夺,使新生人民政权恢复发展农业生产有了重要的群众基础和要素保障。到1952年底,完成土地改革地区的农业人口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90%以上,土地改革中农民分得了大量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共计有耕畜296万头,农具3944万件。土改的果实,为农机化的起步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二是开展农业互助合作,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政府在组织农业生产方面,提倡和鼓励发展劳动互助组织,1950年至1952年间,国家向农民发放15.7亿元(旧币)贷款,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急需的农具、种子、肥料、牲畜等问题;特别是制定奖励和优惠政策,规定农业互助组可以享受国家贷款、技术指导及购买使用优良品种农用药械和新式农具的优先权等。到1952年底参加互助组织的农户已经占到全国总农户的40%左右,互助组发展到802万多个,其中常年互助组有175.6万个,参加农户1144.8万个,同时期,在互助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初级农业合作社达到3644万个,参加农户5.9万户。农业互助组织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业生产资料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年—1957年9月)

1953年我国开始进入以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国初,基于“一穷二白”的国情,党中央曾经设想经过10-15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待工业发展、国民经济壮大之后,再实行工业国有化和农业集体化,但到1952年下半年,恢复国民经济10年的任务,有望3年完成,促使党中央决策1953年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同时,经过3年恢复和发展,社会中的社会主义因素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都已居于领先地位,非社会主义因素在不断削弱和被限制,为国家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条件。于是,1953年8月,毛泽东提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行“一化三改”。其中,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改造汪洋大海一般的个体农业,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为此,中央一再强调,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农民确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

这一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主要有几个特点:

1. 农业的社会改造在加速进行,农业的技术改造逐渐提上日程,农业机械化的地位不断得到提升。1954年6月,毛泽东主席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指出:“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里所说的农业社会主义化,是农业的社会改造任务,主要内容是引导农民走集体化之路,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不断升温。此期间,党内围绕着发展农业合作社曾出现了激烈的纷争,给农业农村工作带来了持续性的影响。这里所说的机械化,是农业的技术改造任务,仿制农具、试制农业机械、大规模农机具技术推广工作都是这个时期渐入佳境。1954年9月23日,邓子恢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发言中说:“由于我国现在还不能制造拖拉机,汽油生产量还很少,而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又不是一下子能够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分作两步走:第一步实行社会革命,达到合作化;第二步实行技术革命,达到大规模机械化。”应该说,这一时期,党对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现状的分析判断是相当冷静、客观和准确的。

2. 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农业机械化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被纳入在工业化帮助下向前推进的国民经济轨道体系,农业集体化、农业机械化与工业化之间的关系得到明确界定。1953年4月23日,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在全国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上作总结报告时说:“农业的集体化、机械化,必须要靠工业的帮助,不只是拖拉机问题,有了拖拉机还得有汽油,有一系列的设备,有了拖拉机而无修理站还是不行的。忽视工业化的进程而孤立地去搞农业集体化是不行的。”这里,他着重强调了发展工业对农业机械化和农业集体化的重要保障作用。当时的情况是,“一五”计划确定了重工业为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希冀集中国家有限的财力,突破我国工业基础极其薄弱的瓶颈。尽管1952年我国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达到或超过历史最好水平,但1950—1953年间,我国的财政收入总共只有600多亿元,如果“撒胡椒面”平均使用则将一事无成,最高领导层已经清醒看到,国家没有重工业,就不能大量供应化肥、农业机械、柴油、水利工程设备等。因此,毛泽东1951年12月就指出:“从一九五三年起,我们就要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了,准备以二十年时间完成中国的工业化。为了完成工业化必须发展农业,并逐步完成农业社会化。但是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1953年6月,周恩来针对农村工作中盼望实现机械化而出现的急躁情绪指出:“农业机械化的前途是一定要实现的。看不见这个前途,是盲目;另一方而.不承认我们的落后和不平衡的现象,就是急躁。”

3. 围绕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逐步到来,我国农机化发展的战略步骤也明确确立。1954年10月10日,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四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会议预计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大体要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先于1957年前后基本上完成初级的合作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再先后转入高级合作化;在这时期内农业机械化方面只实施初步的技术改良和部分的机械耕作。第二步,约在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依靠发展起来的工业装备农业,实现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化。此前一个月,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也曾特别强调:“机械化方面,也要分两个步骤,在我国自己尚未能大量制造拖拉机、抽水机,大量生产汽油以前,应在合作化基础上,大力推广马拉双轮双铧犁和其他新式农具,使农业的生产工具得到初步改进;在国营农场及有条件的地区部分使用拖拉机,以创造经验,培养骨干:到将来自己能大量地制拖拉机、抽水机,大量生产汽油的时候,再实行大规模的机械化。”

4. 随着农业社会改造任务的逐步完成,农业的技术改造也日渐升温,农业机械化成了其中的最重要领域之一。鉴于我国农业机械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的现实,1953年7月13日,高等教育部、农业部联合通知北京机械化农业学院,进一步明确学院的任务是为国营农场、机器拖拉机站、集体农庄培养农业机械化高级人才和经营管理干部,专业调整为以农业机械化和社会主义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为主。专业调整后,北京机械化农业学院更名为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1953年10月, 农业部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会议通过的《关于建立农业机器站的意见》指出:为了吸取农业机械化的经验,准备迎接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建设任务,本年度在全国试办农业机器站10处。1954年7月12日,东北区财经委员会在总结新式畜力农具生产和推广工作的经验时,特别提到这项工作培养了大批农民技术能手,促进农民学习新的农业科学技术,为今后农业逐步机械化和科学化创造了条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段时间内,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对农机化的发展格外重视,但他关注的视角并不局限于农业机械化的本身,而多是站在大力推进农业合作化立场,将农业机械化的实现作为实现农业合作化问题的重要途径,最终达到由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转为大规模的经营,实现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充足的农业产品的目的。1955年7月31日,  毛泽东在省委、市委和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指出:  “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移民垦荒在内,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要求同现实主要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 “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由于我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较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估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个至五个五年计划,即二十年到二十五年时间。全党必须为了这个伟大任务的实现而奋斗。”

同年12月27日,毛泽东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写了序言,还对一些文章加了按语。其中,在《多余劳动力找到了出路》一文的按语中指出:“机械化以后,劳动力更会大量节省,是不是有出路呢?根据一些机耕农场的经验仍然是有出路的,因为生产的范围大了,部门多了,工作细了,这就不怕有力无处使。”在《大社的优越性》一文的按语中指出:“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由于有了毛泽东的高度关注,建国最初10年里,农机化地位是乘着农业合作化的“东风”扶摇上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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