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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的研究(三)

网友投稿  2010-05-06  互联网

中国农业大学 白人朴

三、健全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的着力点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对在实施中已取得巨大成效的现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既要坚持、珍惜,又要不断健全、完善。因为新制度在实施实践中必然有一个健全完善的过程。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一片叫好声中也听到不少意见和要求改进的建议,需要及时认真研究,切实有效解决。深得民心的好制度具有广泛的社会关注度和自我矫正、自我完善的活力,应当在实践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运用智慧,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地不断健全和完善。

制度的健全完善是艰巨复杂的长期任务,并非一日之功。在制度建设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把握公平、效率两个基本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实施6年多了,是下力气进一步健全完善的时候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出不同角度的诉求,要注意抓住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主要问题,作为当前健全完善的着力点,例如补贴力度、重点、服务、纪律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补贴机制由加大投入向稳定增加投入与用好投入并重提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在政策指导上,一直坚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今年财政投入力度要比上年增大。前阶段的实践证明,稳定、强化扶持政策是完全正确、非常必要的。201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达到155亿元,这是一个新高度、新起点。在这个新基础上,补贴机制如何由加大投入向稳定增加投入与用好投入并重提升,成为健全完善购机补贴制度的重要问题。也就是说,大家不仅关注加大投入,更关注稳定增加投入、用好投入了。实践中,目前补贴总量仍不能满足补贴需求,应坚持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投入。与此同时,应加强统筹规划,合理确定补贴资金规模,把加大投入提升为科学投入、用好投入。因为,需求无限性与供给有限性是客观规律,财政补贴总是有限度的。这就要求我们把国家财政的钱花在刀刃上,用有限的财政补贴资金,发挥最大的财政投入效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在实现国家推进农业机械化、强农惠农战略意图,确保农业机械化更加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的财政投入作用。科学投入要适度投入,更要用好投入。少了不行,推进力不足,投入用不好,会造成资源浪费。究竟补贴多少?加大投入多少?如何用好?还应当在量的把握和规定方面增强科学性。因此,在制度建设上,要加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从供求平衡要求,补贴力度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机化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及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需求的战略高度,为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制定科学投入决策提供定量研究支持。与此同时,在制度建设中还应加强补贴成效评价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规范的评价制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为用好补贴资金提供研究支持和制度保障。在制度建设中,用好投入要求在增加农机购置投入时,相应增加农机化技术推广经费投入,加强农机手培训,加强农机鉴定、监理、维修等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好政府引导、鼓励、支持、统筹协调等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补贴重点向战略产业、急需环节、弱势地区倾斜。健全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在坚持行之有效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粮食及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具倾斜,向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倾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把保增长与调结构结合起来,向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倾斜,向转变发展方式急需政府资金支持的弱势地区倾斜。建议针对不同地区实行差别对待政策。在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进入大于50%的发展时期后,地区差异大,缩小地区差距的问题凸显出来。弱势地区指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自然和经济条件很困难,目前农机投入强度和农业机械化水平都很低,急需国家扶持的地区。以2008年的统计资料为例,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45.85%,最高的黑龙江已达83.5%,最低的贵州才4.1%;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最高的上海已达11440元,最低的贵州、甘肃分别为2797元、2724元;全国平均农业机械购置投入强度为261.9元/公顷,其中财政投入强度为39.8元/公顷,中央财政投入强度为28.8元/公顷,最高的上海农业机械购置投入强度为556.1元/公顷,财政投入强度为330.5元/公顷,中央财政投入强度为29.6元/公顷,最低的贵州农业机械购置投入强度仅112.7元/公顷,约为上海的1/5,其中财政投入强度为25.6元/公顷,约为上海的1/12,中央财政投入为17.3元/公顷,约为上海的58.45%。可见差距之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适当向弱势地区倾斜,增大向需求迫切、能力不足地区的雪中送炭力度,应列入健全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调整优化补贴结构的重要内容。例如,对贫困地区、血吸虫重点防疫区和地震灾区等区域的补贴力度,建议补贴比例可加大到50%。这是新时期服务全局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举措。

三是运作机制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政府要正确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按照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补贴对象和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政策执行环境,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农民和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总体来看,补贴实施人民是满意的,普遍叫好声是反映民意的主流声音。但在一些地方也听到了“政策好,程序多,办事难”的强烈呼声和“啥时候办事不再这么难啊!”的一些诉求。政策执行要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为受众排忧解难。因此,在制度建设中要按照“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简便高效”的要求,认真梳理研究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惠民便民等方面下功夫。政府要到位,不缺位也不越位,改进办法,健全完善制度,着力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率,努力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公信力,把好事办好,真正做到既惠民又便民高效,让人民更满意。

四是严明纪律,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对为保障政策实施已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要加强执行力度和督导检查,做到令行禁止,为确保国家目标、补贴目的实现提供纪律保障。要强化问责制,对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要依律追究责任。在政策实施中,要推进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绝不允许利用补贴资金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强化审计等专门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对勤勉尽责、敬业有为的应建立奖励制度。总之,在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中,要以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行为和业绩,让人民放心,让人民和政府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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