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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门”纠纷追踪:锋陵请求宣告久保田专利无效案审理

网友投稿  2009-04-07  互联网

孙红梅

3月19日,泰州现代锋陵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陵”)请求宣告日本株式会社久保田(以下简称“久保田”)专利无效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口头审理。当天双方就久保田1998年在中国获得授权的ZL99110929.5(作业车的履带装置)专利是否有效展开辩论。

2008年12月10日,久保田向南京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锋陵侵害了其4项中国发明专利,锋陵公司于同年12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针对这4项专利的请求宣告专利无效书。锋陵认为,久保田的这四项在中国申请的发明专利,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有企业开始从事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的研发工作,并进行了试制,在样机上就应用了这项技术。

3月19日当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分别提供了相关证据。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的建议下,双方同意和解,并就和解内容进行磋商。截至记者发稿时至,双方还没有达到共识。

据悉,4月22日和23日两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还将就锋陵请求宣告久保田的其他3项专利ZL99110915.5(联合收割机)、ZL99120352.6(农作业机)、ZL99120835.8(联合收割机的脱粒装置)无效案进行口头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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