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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对山东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的贡献

零零社区网友  2009-01-15  互联网

林建华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也对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分析和把握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对农机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遵循“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发展战略,实现了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全面发展和科学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作出了贡献。

一、农机化发展促进了农村家庭经营生产方式和手段的根本性转变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和发展,最显著的特点和标志就是家庭生产经营方式和手段的转变,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就是促进这一转变的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推动力。从山东省农机化发展的实践来看,一方面,通过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广大农民获得了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手段,“以机代牛”,大大改善了农业生产劳动手段,使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质的历史性的变革。1978年前,山东省农机总动力仅有1000万千瓦,小型手扶拖拉机只有10万台左右。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2008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已达到1.01亿千瓦,比改革开放前增长了10倍;拖拉机370多万台,增长了近40倍。依靠耕牛进行农业生产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农机化在农业生产中已由附属地位转变为主导地位。再一方面,通过广泛应用先进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不但转变了农业生产的手段和方式,而且突破了人畜力所不能承担的农业生产规模、生产效率的限制,有效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生产力水平。目前,山东省小麦和玉米联合收获机保有量达到13.2万台,收获时时间由原来1个多月缩短到半个多月。由于实现了农机化耕种收“一条龙”作业,使传统的“三夏”、“三秋”变成了“两夏”、“一秋”,开创了农业生产力发展史上的新篇章。农机化的发展不但使山东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改革开放前不到20%提高到62.2%,其中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9%,而且使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得到完善和稳定发展。

二、农机化发展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技术和装备支撑

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发展粮食生产离不开农业机械化的支持和保障。从山东省的实际看,农业机械化对粮食生产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国家的粮食安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一是农业机械化为粮食大面积生产提供了装备支撑。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行大面积的粮食生产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性。仅1996年以来,全省累计改造中低田2860万亩,建设了一批高标准基本粮田,为保障粮食生产作出了贡献。二是农业机械化使人工所不能达到的现代科学农艺技术成为现实。小麦精播、半精播技术是山东农业学者、专家早就研究的播种技术,但是无法由人工解决,正是农业机械的发展使这一科学的农艺技术得到有效的推广应用。再是山东农业专家创造的的小麦垄作、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等技术,都是通过运用农机化的措施才创造了生产的奇迹。当前在山东大力推广的小麦免耕播种技术、玉米贴茬直播技术等等,无一不是通过农业机械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应用。三是农业机械化为粮食持续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山东省通过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在机械化播种环节,节约良种20%左右;在机械化收获环节,减少粮食损耗3%-5%。通过机械化措施推广了化肥深施、作物植保、旱作农业、秸秆还田等农业技术,使先进科学的机械化和农艺技术实现了有机的结合。2007年,全省粮食种植总面积在比1978年减少14.6万亩的情况下,总产却增长81.3%,单产增长130%,农机化功不可没。

三、农机化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产业资源

山东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在改革发展中经历了从农村商品经济大合唱到贸工农一体化,再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提升过程。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农机化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一是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通过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替代出来,源源不断的输送到乡村中小企业。山东省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已降至40%以下,没有农机化的发展是根本办不到的。二是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了机械设备的支撑。据统计,山东省农业产业化企业总数1.4万多个,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6853个。全省农业产业化企业从初加工的保鲜、烘干、储藏、整理机械等到精加工的自动化、半自动化及电子化设备再到物流的运输机械等等,各类机械设备总值近千亿元,有力的装备支撑了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水平和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达7487亿元,带动全省968万户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

四、农机化发展促进了农村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农村经济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规模经营的关键问题在于处理好土地集中和劳动力安排的矛盾和问题。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就是解决好这一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措施。首先,只有通过农机化发展才能更好地替代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使土地相对集中并进行规模化经营成为可能。其次,只有农机化得到一定发展才能进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山东的实践说明,农机化水平较高地区的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需求较强。如青岛市的即墨、胶州;潍坊市的诸城、昌邑、高密;枣庄市的滕州、泰安市的宁阳等十几个农机化水平较高的县(市),今年共流转土地63.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1%。再是,机械化的高效率为种粮大户的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农机化的发展使得大部分流转的土地最终集中到种粮大户手中,山东的种粮大户都是农机大户,与普通农户相比,其机械装备水平、作业服务能力都大大增强,能够进行大规模的集中连片作业。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机化的发展,农村种粮大户也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130多个,而这些大户拥有的农机总值达5000多万元,每户家庭每年依靠种粮纯收入都在6万元以上,年收入超过了城市居民的平均水平。

五、农机化发展缩小了工农差别,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山东省农机化发展的实践证明,农机化发展不仅仅是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广大农民思想观念和农村生产经营理念的转变,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各个方面不断缩小了城乡和工农之间的差别,推动了城乡一体化。一是机械化的运用使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通过使用农业机械,广大农民的劳动方式、思维方式以及生产的管理方式等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无论是使用农机的农民还是驾驶农机的农机手,逐渐改变了过去农业生产粗放经营的习惯,开始考虑农机作业的生产成本、经营效益和科学管理等问题,逐步学习运用现代工业管理的理念来指导农机作业。山东省许多的农机专业大户、农机合作社的经营者逐步成为了农村经营管理的能人和专家。二是农机化的发展促进了农民身份的转变。农机化的发展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不但把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解放出来,转移到城市和小城镇务工,由种田农民变成了产业工人,而且使那些仍然留在农村的人员,许多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农民了,特别是大型农业机械的拥有者和驾驶者,已经成为农村的新型农业工人和农机作业的管理者。目前,山东省农村已有农机户507.5万户,其中以经营农机为生计的农机专业大户10万多户,拥有大型联合收获机12万多台,参加跨区作业时,每台机械要配备2-3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参加农机跨区作业的就有25万多人。三是农机化的发展促进了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和繁荣。山东省农机化事业的大发展,不但提升了第一产业的发展水平,而且在农村形成了一个新兴的第三产业——农机服务业。农机跨区作业、合同订单作业、“一条龙”作业、“套餐式”作业等等,在农村形成了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同时,围绕农机化发展的需要,在广大农村中农机销售、农机维修、农机运输、农机服务中介组织等第三产业的各类服务实体应运而生。目前,全省有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4373个,成为农机作业服务的主力军;农机作业专业户达到73万个,遍布全省各个乡村;农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400多个,成为农机作业必不可少的联系人;农机维修网点2.6万多个,从业人员5.3万多人;从事物流运输的农机280多万辆、年运输量140万吨/公里。2008年,全省农机服务总产值达到375亿元,增加值236亿元,约占整个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9%,农机化为农民人均实现纯收入4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6%。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描绘了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农机化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给农机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农村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必将进一步拓展农机化发展空间,为发挥农机化优势和作用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农机化也必将会在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为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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