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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 统筹发展 提升达县农机化水平

网友投稿  2008-01-29  互联网

四川省达县农机局 李胜友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农业机械化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着基础性、主导性、决定性的作用。

农业机械化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促进优势及特色农产品扩量提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通过秸秆旋埋,培肥土壤,改善土质结构,可以改变当地群众焚烧秸秆污染空气质量的陋习,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可促进农机经营者不断学习,使他们成为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因此,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进程就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机发展必先行。

农机化整体水平不高

四川省达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目前,全县拥有农机总动力31万千瓦,农机装备总值超过1.16亿元,农业机械经营总收入6302万元,农机化综合水平仅为9.54%。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达县农机化事业在发展中面临着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总量小,差距大。目前全县农机装备总值超过1.16亿元,在机械耕作、稻麦收割、播种、插秧等重要环节的综合农机化水平很低,特别是水稻的机械育插秧仍是空白。

二是档次低,效益差。农机装备机构不合理,“五多五少”现象明显,即小型机械多,大中型机械少;加工机械多,生产机械少;平坝机械多,丘陵、山区机械少;低性能机械多,高性能机械少;动力机械多,配套作业机械少。同时,水稻机械育插秧,秸秆还田,小麦、油菜、玉米机播机收等农机化作业程度低,有的还是空白。

三是农机化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不高。由于经费缺乏,农机设备奇缺,社会化的农机服务组织少。达县的农机化的发展明显存在“四个不相适应”,即: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产粮大县对农机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劳务输出40万人的大县和现有的劳动力状况不相适应。

多方因素制约达县农机化发展

达县农机化水平发展缓慢,农业发展落后,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县政府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国家虽然实施了30%的购机补贴,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农民购机因投入大,回收成本周期长,补贴比例小,农民的购机积极性不高;政府尚未建立起机耕道建设不同标准、建设里程的定额补助激励机制,有机而无作业道路,使农机不能正常作业;对农机推广的经费投入不足,先进适用的农机技术和农机具的试验示范差,引导农民及农机服务组织购机比较被动。

二是从国家涉农部委到县级涉农部门,在涉农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做到部门参与,统筹协调。如水保工程等没有把农业机械化的作业道路纳入一并建设的内容,使之项目实施完后无农机作业道路,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依然存在,不能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达不到节约劳动生产成本的目的。

三是在新农村建设中,没有把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已建的新农村缺乏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缺乏农业机械化,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仍未得到有效改变。

推进农机化的三点建议

一是建立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农业机械化资金投入体系,增强农机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力。政府要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引导性投入和公益性投入,从政策上、资金上大力扶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及时建立机耕道建设以奖带补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定维修整治、新建、硬化分别按每公里给以补助的标准;加大机电提灌站新建、维修技改的资金投入,以利老化、水毁的机电提灌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加大引导性的农机推广的资金投入,以利农机部门及时引进先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普及;加大对农机执法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执法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随着农机事业的发展,农机操作人员的技能和素质需要提高,需要加强对他们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在实施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的购机补贴时,除国家30%的补贴外,地方财政应按10%~20%匹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提高补贴比例,以利调动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机的积极性。

二是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在求质的基础上再求量,就是一定要把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山、水、林、田、路、机、气、房、环、厕、文等综合治理,做到统筹兼顾、统一规划,量化考核、整体推进,不能顾此失彼。务必要把机耕、机械育插秧、机灌、机械化植保、机械化收割、机械化运输和秸秆旋埋等综合农机化发展指标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考核内容,使建成后的新农村综合农机化水平达70%以上,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真正使农民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出新农村应有示范带头作用,显露出新农村为农民带来的更多好处 。    

三是在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该做到涉农的相关部门参与,科学规划,把农机作业的道路纳入规划内,一并实施,不能顾此失彼,使工程实施结束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的作业。同时,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部门的项目,凡涉及到机耕道建设、机电提灌建设的,应将其项目和资金切块到农机部门,由县级农机部门具体实施,以保证其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质量的坚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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