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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六十年沧桑巨变农村经济成就辉煌

零零社区网友  2009-10-10  互联网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使我们的祖国彻底摆脱了被压迫的境地,中国这头东方睡狮开始慢慢觉醒,开始屹立在世界的东方。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犹如一声春雷,奏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曲,也成为了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六十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江西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强,农村经济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主要农产品供求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民收入大幅增长,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实现了由贫穷到温饱、由温饱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农村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

解放前,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赋税的横征暴敛和频繁的战乱,加上国民党反动派对革命根据地的摧残,江西省农业逐渐衰落,全省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农产品产量大幅下降,农业生产能力非常薄弱。建国后,农村首先进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制度。随后又建立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为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发端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极大地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农业经济全面快速增长

1949年,全省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仅9.9亿元,1978年为49.3亿元,2008年达到1680.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1949年和1978年分别增长12.8倍和3.9倍,年均分别递增4.5%和5.5%。其中,种植业产值694.3亿元,比1949年增长7.8倍,年均递增3.8%;林业产值150.8亿元,增长12.9倍,年均递增4.6%;牧业产值556.0亿元,增长19.4倍,年均递增5.2%;渔业产值211.6亿元,增长171.8倍,年均递增9.1%。

2、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增长

粮食生产迈上新台阶。建国以来,江西省粮食生产取得较快发展,特别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省始终坚持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并通过保护耕地、完善支持和保护粮食生产的政策等措施,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949年,全省粮食产量仅387.7万吨,1978年为1125.7万吨,至2004年,粮食产量突破1800万吨,2008年,粮食总产量连续5年创历史新高,达到1958.1万吨,比1949年增长4.1倍,全省水稻面积、产量居全国第二位。

主要农产品成倍增长。2008年,全省棉花产量达11.2万吨,比1949年增长68.4倍;油料产量91.2万吨,增长9.4倍,其中,油菜籽51.6万吨,增长17.5倍,花生37.8万吨,增长6.3倍;甘蔗产量64.2万吨,增长2.6倍;苎麻产量1.1万吨,增长2.4倍;烟叶产量3.3万吨,增长2.2倍;水果产量275.4万吨,增长263.7倍。

2008年,全省肉类总产量261.6万吨,比1952年增长23.9倍;禽蛋产量39.8万吨,比1949年增长20.7倍;蜂蜜1.137万吨,比1949年增长404.5倍;牛奶产量11.2万吨,比1975年增长17.1倍;水产品产量204.6万吨,比1949年增长85倍。

3、主要农产品人均占有量不断提高

随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产品产量成倍增长,全省主要农产品人均占有量不断提高,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生产生活资源,大大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2008年,人均占有粮食452.78公斤,比1949年增长53.%;棉花2.55公斤,增长19.8倍;油料20.8公斤,增长2.1倍;水果62.81公斤,增长78.3倍;禽蛋9.26公斤,增长5.5倍;水产品46.67公斤,增长24.8倍;肉类总产量59.68公斤,比1952年增长6.5倍。

4、优质农产品大量外销

随着江西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江西省已成为粮食、生猪、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输出大省。近几年来,江西省每年调出省外稻谷80亿斤以上,是全国仅有的两个从未间断向省外输出粮食的省份之一,为解决全国的粮食问题做出了巨大贡献;每年销往省外生猪800万头以上,成为全国主要的生猪生产基地之一;淡水产品由过去供不应求变为大量销往省外,销往省外水产品达到60万吨以上。2008年,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达5.2亿美元,居江西省出口商品第二位。南丰蜜桔、赣南脐橙、大鄣山有机茶、广昌白莲、军山湖大闸蟹等优质农产品不仅畅销东南沿海等国内市场,而且还走向了欧盟、美国、日本等国际市场。

5、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建国以来,全省各地认真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大工程带动大发展战略,充分开发山地资源,稳步推进商品林业基地建设。2004年,江西省开始实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江西省林业的发展,林业产业逐步壮大,生态状况显著改善,全省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量“双增长”。2008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由1975年的36.5%提高到60.05%,位居全国第二位。全省已建成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103个,其中国家级41个;林业自然保护区167个,其中国家级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599.8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6.39%。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1.31亿亩,比1975年增长42.9%;活立木蓄积量3.5亿立方米,增长33.3%;毛竹林面积1236万亩,增长75.3%,毛竹产量居全国前列。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建国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发展,农村产业结构也发生了一定变化。但由于种种原因,历史遗留下来的单一性和自给性的传统经济结构特征没有能够得到应有的改变。改革开放以后,江西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和市场需求,着力培育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业带,不仅保持了粮食生产能力的稳定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也不断优化,农业区域化布局逐步形成。

1、农业生产结构由以种植业为主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转变

随着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江西省农业生产结构性矛盾逐渐得到缓解,改变了单一种植业生产格局,出现了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新趋势。2008年,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分别为41.3%、9.0%、33.1%、12.6%,与1949年相比,种植业所占比重下降了32.2个百分点,畜牧业、渔业则分别上升了19.6和12.1个百分点。

2、种植业结构由以粮食种植为主向粮食与经济作物共同发展转变

棉花、油料、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快速发展,单一粮食的种植结构被彻底打破,出现了粮食与经济作物共同发展的新格局。2008年,粮食作物产值与经济产物产值比由1949年的69.4:30.6调整为51.3:48.7,粮食作物产值所占比重比1949年下降了18.1个百分点。

3、农产品品种结构向品种多样化、优质化、特色化发展

农产品品种结构更加注重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特色化的现代农业产品,至2008年,全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优质品率达到60%以上,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绿色有机食品总数达1280个,其中绿色食品总数排全国前八,有机食品产品数量连续六年居全国首位。

在肉类产量中,猪肉的比重由1952年的89.6%下降到2008年的76.4%,牛、羊、禽肉的比重则由1952年的10.4%上升到23.6%。

在水产品产量中,养殖产量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42.0%上升到2008年的88.1%,提高了46.1个百分点。养殖产量中,特种水产品养殖日益扩大,2008年,特种水产品产量占养殖产量比重达28.9%。

4、农村就业结构由单一农业向农业与非农产业并重、农村与城市就业并重转变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民外出务工环境的逐步改善,江西省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快速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2008年,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由1952年的90.9%下降至52.0%,下降了38.9个百分点,而从事非农行业的农村劳动力所占比重则9.1%提高到48.0%,上升了38.9个百分点。2008年,全省离乡进城农村劳动力为679.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达到39.9%。

5、农业生产布局向优势产区集中、区域化生产方向发展

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全省各地注重发挥区域优势,合理引导和大力培育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特色优质农业,主要农产品生产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区域化生产方向发展,全省已构建了环鄱阳湖、赣抚平原、吉泰平原、赣西北“三区一片”粮食、南桔北梨、东枣西桃、中部草食畜禽、环鄱阳湖水产等农产品区域布局,一批布局相对集中、区域特色明显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取得突破,如以赣南为主覆盖抚州、吉安、新余等地的柑桔优势产业带,“一片两线”生猪优势产区、“沿江环湖”水禽优势产区都已形成规模和影响力。各具特色的经济区、产业带的逐步形成,有力地推进了农业市场化、区域化、产业化的进程。

三、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建国以来,江西省加大对农业的财力、物力的投入,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大规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全省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产业化经营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1、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大幅增加

为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业支持的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农业进行资金扶持,财政支农资金大幅增加。1950年,全省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只有333万元,1978年增长至2.03亿元,2008年,达到147.02亿元,比1950年和1978年分别增长了4414倍和71.4倍,年均分别递增15.6%和15.3%。

2、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建国以后,面对长期战争带来的创伤和基础十分薄弱的水利条件,省委、省政府把防治水患、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投入大量资金。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全省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加,建成了一批灌溉、防洪、排涝等工程设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体系,极大地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2008年末,全省已建成蓄水工程25.85万座,大中型水库263座,蓄水工程总库容达306.9亿立方米,比1978年增长27.6%。全省有效灌溉面积1841.17千公顷,占耕地面积的比重由1949年的33%上升到2008年的84.2%;旱涝保收面积1481.97千公顷,占耕地面积的比重由1949年的20.3%上升到2008年的67.8%。

3、农业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

新中国建立以来,江西省的农业机械化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农业物资装备、现代化水平得到很大提高。目前,全省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2.5%,已进入农机化中级发展阶段,正在迅速改变广大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传统劳作方式。2008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从1952年的0.19万千瓦增长至2946.43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从1952年的43台增长至1.3万台;农用排灌动力机械从1952年的94台增长至91.6万台。2008年,机耕面积达2485.9千公顷,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从1954年的0.03%提高到70%。1957年,全省农村用电量仅82万千瓦时,2008年,达到63.1亿千瓦时。1954年,全省化肥施用量(折纯量)仅0.09吨,2008年,达到132.7万吨。八十年代开始使用农用塑料薄膜覆盖农作物,经过近30年的发展,地膜覆盖技术已广泛地应用于全省农作物生产中,有效地提高了农作物的产出水平。

4、农业产业化进入快车道

进入九十年代中期,随着农业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逐步转变为社会化、现代化、市场化的产业。省委、省政府围绕推动农业产业化和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全省农业产业化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效益稳定提高,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带动农户的增收能力不断增强,参与农户增收效果明显,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不断提升,产业化经营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2008年,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407家,国家级龙头企业27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含27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为191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1059亿元,实现利润45亿元。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18家,超亿元的205家。省级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户数430万户,直接带动农户316万户,农户从事农业化经营增加收入71.4亿元,户均增收1661元。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842家,一批龙头企业通过新上精深加工项目,提高了科技含量,提升了加工水平,增加了产品附加值,拓展了市场空间。全省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基本形成了粮食、生猪、水产、禽类、水果五大省级主导产业和商品蔬菜、茶叶、中药材、油茶、毛竹五大特色产业,一批区域性地方特色产业蓬勃兴起。

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

江西省乡镇企业的前身是农村手工业和社队企业,其发展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改革开放以后,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非农产业异军突起,迅猛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992年,全省乡镇企业总值首次超过农业总产值,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8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通过推进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改革,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营,江西省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社会稳定和提高全省综合实力做了巨大贡献,已成为江西省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2008年,乡镇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902.2亿元,比1978年增长535.2倍;实现增加值1860.5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0.6%。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2008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417万人,比1978年增长4.1倍,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24.5%。农村的工业化也促进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乡镇企业以小城镇为依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速推进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2008年,全省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6.8%提高到41.4%。

五、农民生活实现大飞跃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农村重大改革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了生产力,农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江西省农民收入成倍增长,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整体摆脱贫困,跨过温饱,迈进小康。

1、农民收入大幅增长

建国以来,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恢复,农村居民收入迅速增加,1949年,江西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足60元,1978年也只有140.7元,农民仍然处于贫穷之中,改革开放以后,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为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带来了新的契机,2008年,江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97.2元,位居中部六省第一位,居全国第13位,比1949年和1978年分别增长77.7倍和32.4倍,年均分别递增7.7%和12.4%。农民收入中,农民人均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为1842.36元,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为2552.59元,农民得到的利息、租金、土地征用补偿等财产性纯收入人均为66.55元;农民得到的救济金、补贴等转移性纯收入人均为235.69元。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9.2%和56.1%,成为农民纯收入的主要来源。

2、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1949年,江西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仅73元,1978年增长至100.9元,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民收入的大幅增长,过去那种食不裹腹、衣不蔽体的贫困景象一去不复返,农村消费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3309.2元,比1949年和1978年分别增长44.3倍和31.8倍,年均分别递增6.6%和12.3%。2008年,江西省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由1957年的66.1%下降到49.4%,农民生活实现了由贫困到温饱,再由温饱迈进小康的转变。

伴随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从1954年到1978年,农民生活消费一直保持着“一吃二穿三烧”,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在满足低水平数量温饱的基础上,逐步向较高质量的小康生活迈进,生活消费呈现明显的优质化、高档化趋向。一是食品消费中,肉、蛋、奶、鱼、水果等消费量增多,膳食结构向营养、科学型发展。2008年,农民人均消费肉禽16.2公斤、水产品5.78公斤、水果12.75公斤,比1983年分别增长54.4%、1.9倍和11.5倍。二是居住条件和质量明显改善。2008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末住房面积达37.56平方米,比1980年增长3.1倍,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达24.32平方米,比1985年增长31倍。三是农村居民家庭对耐用消费品的拥有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低档到高档,普及程度迅速提高。2008年,农民每百户已拥有彩电95.76台、固定电话59.88部,移动电话106.98部、摩托车50.06台、影碟机30.86台。近几年,空调、电脑、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陆续进入农民家庭。

3、生产、生活环境极大改善

建国以后,江西省各级政府在农村脱贫奔小康,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在自身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生产、生活环境也都得到极大改善。据2006年农业普查调查,全省已有99%以上的行政村和83%的自然村通了公路,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超过10万公里,67.1%的行政村进村公路为水泥或柏油路面,33.8%以上的行政村内主要道路为水泥或柏油路面。已有99%以上的行政村用上了电;29.8%的行政村用上了自来水;99%以上的行政村和96%的自然村通了电话;98%以上的行政村和95%的自然村能接收电视节目;65%以上的行政村和45%的自然村安装了有线电视。农村交通、通讯、水电等公共事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方便了城乡文化经济的交流。

4、农村社会基本告别贫困

至2008年,江西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1978年1000万人减少至132.5万人,平均每年减少近3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0%下降至3.9%,平均每年下降0.9个百分点。

六、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建国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农村社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特别是近几年来,全省各地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快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农村面貌发生崭新变化,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农村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农村人口中受初中及以上教育人口比例为36.8%,比1982年提高21.8个百分点,农村人口文盲比例由24.7%下降至9.9%,下降了14.8个百分点。2008年,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7.9年,比八十年代初期提高2.5年;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63%,比1985年提高34个百分点,文盲比重由28.6%下降至6.4%,下降了22.2个百分点。

2、农村卫生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目前,江西省已全面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改造新机制及教师工资财政保障机制。2006年开始在全省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进城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也实行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全省99%以上的乡镇有医院(卫生院),82%以上的行政村有卫生室(所),90%以上的行政村有行医资格证书的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医疗设施也日趋完善。全省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8年,全省有农业人口的96个县(市、区)全部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参合农民共2930万人,参合率达91.3%,大大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经济负担,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3、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对农村投入加大,江西省农村长期靠家庭供养、自我保障状况得到逐步改变,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始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项目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江西省自2006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2008年,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50万人,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21万人。

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近几年,全省各地围绕新农村建设“五新一好”的工作思路,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以村庄整治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通过组织编制规划、实施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六改四普及”(改路、改水、改厕、改栏、改房、改环境,普及电话、有线电视、沼气、太阳能)和引导农民自主建设。2008年,全省在前几年抓了2万多个自然村建设的同时,又统筹安排了9000个自然村(其中1000个为扶贫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8000个试点村共投入资金18.9亿元,引导农民投资投劳、乡村出资、社会捐助、单位帮扶等投入37.4亿元,用于试点村的总资金达56.3亿元。8000个试点村改建农户自来水33万户,改建农户卫生厕31万户,共拆除空心房2.9万间,新建和整修房屋56万间,修建各类公共活动场所1.27万处,6.2万农户用上了沼气,4.1万农户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有5826个试点村形成了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模式,试点村农民从一村一品产业中获得人均收入2830元,有207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延伸到试点村,试点村参社农民达到15万人。江西省农村正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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