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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

网友投稿  2008-07-23  互联网

在7月16日召开的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长助理、省公安厅长黄明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长黄明在讲话中首先分析了当前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原因:一是农村公路、车辆大幅度增长。二是车辆安全系数不高。农村地区机动车主要以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和摩托车为主,这些车辆安全系数低,加之相当一部分驾驶人未经正规培训,安全隐患多。三是交通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四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五是交通安全管理的合力尚未形成。要求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要采取非比寻常的措施,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一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省安委会决定自今日起至9月底,用两个半月,在全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这次集中整治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机动车生产、销售、办理牌证和驾驶人管理等环节入手,强化源头监管、路面管控、安全教育,着力改变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安全基础设施不配套、管理教育措施不到位、管理力量不适应的状况,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变型拖拉机等机动车违法违规问题,为深化平安创建、确保奥运安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要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以下五个目标:一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下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二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改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三是车辆生产、改装、销售、办牌办证等环节进一步规范,源头监管明显加强;四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五是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深入,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整治中要着重抓好五项措施:一是全面加强农村车辆源头安全监管。一方面,突出重点,全面清理登记。各地要由政府领导,安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等农用运输车和农村公交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六类车辆全面进行清查登记,凡是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一律不准上路;对生产、改装、销售变型拖拉机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凡是不符合国家、省里有关规定的,一律停止生产、停止销售。另一方面,要落实运输企业和车主的安全主体责任。交通、公安、教育、农机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与单位负责人和车主逐一见面,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车主、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车主要健全和完善内部安全机制,经常开展安全检查,真正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不上路。二是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交通事故实际发生情况,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提出整改方案。对重点危险路段要实行省、市、县分级挂牌督办,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各地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农机、综治等部门力量,发动基层组织和沿线单位、群众,实行分片分路包干,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路,打一场整治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人民战争。整治期间,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交通、农机等部门,在重点路段、重要路口设置联合检查点,坚决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超载超员、“黑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同时,由安委会牵头,组织宣传小分队、宣传车,深入集镇、村庄、农贸市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印制一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的宣传资料,开展“祝福平安千万家”入户宣传活动。五是全面加强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省安委会成立全省集中整治指挥部,由省安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韩庆华同志任总指挥,省安监、经贸、公安、交通、农机、工商、质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面上工作的督促检查,省各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督查组,深入基层和重点地区,加强条线督促指导。市、县两级也要明确一名政府领导牵头,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分片包干,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长黄明在讲话中强调,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着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一要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重点构筑完善县、乡、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二要严格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县、乡政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并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平安创建活动,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乡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其中,农机部门要严格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驾驶人培训考试,落实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三要严肃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要加强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的地方,要实行安全生产和平安创建一票否决制。四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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