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在蔬菜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如呋喃丹、3911、1605、甲基1605、1059、甲基异柳磷、久效磷、磷胺、甲胺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杀虫脒、氟乙酰胺、六六六、DDT、有机汞制剂等,都禁止在蔬菜上使用,并作为一项严格法规来对待,为者罚款,造成恶果者,追究刑事责任。(2)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如敌百虫、辛硫磷、马拉硫磷、多菌磷、托布津等。严格执行农药的安全使用标准,控制用药次数,用药浓度和注意用药安全间隔期,特别注重在安全采时期采收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