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慎选正规经营门店 所谓正规经营门店,是指依法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和持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在规定的有效区域内设置的分支机构,以及接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和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经营者设立的经营门店。具体表现在“三个相符”,一是种子经营许可证或委托代销证与工商营业执照有关内容相符。二是种子代销协议与委托方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委托代销证原件有关内容相符(若为复印件,则需加盖委托方公章)。三是工商营业执照标注的法人或个体工商业户的名称与种子经营门店悬挂的牌匾相符。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要选择经营手续合法正规,商业信誉良好,售后服务质量高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门店购买种子。 2、严查种子包装标签 进入流通环节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并附有种子标签,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消费者在选购种子时应认真核查五项内容:一是严查种子包装与种子标签内容是否相符,不购买二次封包或包装与标签不符以及无包装和包装破损的种子。二是严查种子质量指标,不购买质量低于国家规定二级标准的种子(如:玉米单交种二级标准为纯度不低于96.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高于13.0%)。三是严查品种审定编号,不购买无审定编号或审定编号标注不正确、不规范的种子。四是严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不购买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或生产、经营许可证号与生产、经营许可证不相符的种子,避免购买无证生产、经营的种子。五是严查种子生产年月,防止购买陈种子,若必须购买陈种子应适当加大播种量,避免因种子芽势弱、拱土能力差,出现缺苗、断条的现象。 3、正确挑选适宜品种 随着新品种大量上市,广告宣传推波助澜,消费者对新品种的认识与日俱增。为奠定农业丰产丰收的基础,科学安排农作物品种布局,应采取高产品种与稳产品种搭配,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搭配,新品种与老品种搭配的方法。对从未种植过的新品种,不能偏听偏见广告宣传,应少量购买进行试种,成功后方可大量购买使用,以免因种子适应性差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另外,还要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择商品性好、品种性状与自然区域、生态条件以及土壤肥力相适应的农作物品种。 4、索取保存有效证据 种子销售发货票或信誉卡既是种子销售的结算凭证,也是涉种纠纷的合法证据之一。消费者在购种终了时必须向种子经营者索取销售发货票或信誉卡,认真核对所购种子数量、品种、产地、价格、金额等内容与所得发货票或信誉卡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核对经营门店收款专用章与工商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核对加盖的收款员、开票员个人名章是否清晰可辨,如发现问题及时更正,不留后患。在种子下播前必须留出少许种子样品,连同种子包装袋、购种凭证、相关技术资料等妥善保管,避免发生种子质量事故时无据可寻。 5、确保种子贮存安全 为提高种子利用率,确保种子质量安全,种子贮存环节应注意以下三点。首先,贮存种子的库房要通风干燥,温湿适宜。现在的种子包装特别是小包装材质透气性差,不宜长时间堆放在一起,最好在铺垫物上单摆单放,每隔一段时间及时翻动,避免因种子受潮、霉变导致发芽率降低。其次,严禁种子与化肥、农药混合堆放在一起影响发芽率;包衣种子不能同粮食作物、畜禽饲料等物资混贮,防止种衣剂中毒。第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虫害、鼠害损坏种子造成经济损失。 6、实行良种良法配套 实现良种增效良法配套是技术保证,良种没有配套的良法,品种生产潜力不能发挥,品种增产增收功效就不能达到。由于不同作物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不同,相同作物不同品种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也有所差异,因此,不能单凭生产经验去管理。必须转变传统的种植观念,丢弃陈旧落后的栽培管理方法,了解掌握所购品种的特征特性、适宜区域、栽培要点、生育期及产量表现。熟练运用作物栽培的技术方法,实行良种良法配套,加强田间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品种增产潜力,获取丰厚的经济回报。 7、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一旦出现种子质量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注重维权的两重性。一是维权的合法性。凡因气候条件、虫害病毒、人为因素等导致的非种子质量事故不在维权之列。另一个是维权的及时性。无论在种子下播前还是种子下播后,发现种子质量问题应立即与种子经营业户取得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涉种纠纷,避免贻误农时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若双方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调解未成的,可协议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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