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改善耕地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及园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18年福建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
根据文件要求,今年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与往年比较有三点不同:
一是补贴标准不同。
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即购买商品有机肥每亩施用量达到250公斤的,每亩给予补贴100元(即每吨补贴400元)。
二是补贴范围扩大到园地土壤使用有机肥。
往年只局限于耕地使用商品有机肥才能得到补贴,但耕地上示范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面积不少于目标任务的50%。
三是2016年与2017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可用于耕地及园地示范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并按照2018年补贴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