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乐县以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农村党组织为核心,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积极实行“合作社+党支部”一体化发展模式,把农民组织起来,推动产业发展、集体增收、农民致富,实现了“1+1>2”的叠加效应,走出了一条村社联姻、强村富民的新路子。
“四道难题”呼唤新模式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村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主要表现为“四难”:一是农民增收难。传统的以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模式,零散种植、管理粗放、经济效益低下、农民增收空间较窄。同时,也制约了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二是村级运转难。税费改革后,村集体可支配财力锐减。
据统计,昌乐县一半以上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不足3万元,其中较大一部分村“零收入”,村级组织处于“有心办事、无钱支撑”的境地。三是村务管理难。随着农民主体意识增强,对村级组织的归属感有所淡化,加上一些村未及时转变职能,在村务管理上没有抓手,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四是党员作用发挥难。随着城乡人口加速流动,农村党的活动吸引力变弱,党支部在发展经济和管理党员方面没有好载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如何化解四道难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昌乐县委引导、鼓励、支持基层大胆创新实践。庵上湖村原是一个无区位优势、无资源禀赋、无集体积累的“三无村”,2007年12月党支部班子成员和15名青年党员发起成立瓜菜专业合作社,通过建立“合作社+党支部”一体化发展模式,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群众收入。2011年,全村仅瓜菜一项就实现纯收入600万元,户均3.5万元。
“三种方式”激发新活力
昌乐县委从庵上湖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的实践中得到启发:“合作社+党支部”把合作社的市场、技术优势与农村党支部的政治、组织优势有机结合,有效推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区域化发展,实现了合作社发展与党建工作的双赢。今年年初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广庵上湖等村“党支部+合作社”模式的意见》,提出支部领办型、支部介入型、支部服务型三种组建类型,分类推进“合作社+党支部”工作。
支部领办型,即党支部在做强优势产业的基础上,组织党员群众创办合作社;支部介入型,即由专业大户和农村“能人”自发创建合作社,党支部成员和党员按照章程入社,通过选举进入合作社重要岗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部服务型,即党支部联系引入龙头企业或投资商,龙头企业带动成立合作社,党支部提供支持服务,帮助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但无论哪种类型,都坚持党管合作社与合作社独立自主经营有机结合,按照“领导不主导、支持不把持、帮办不包办”的原则,村党组织重点发挥组织引导、监督保障、协调服务、典型带动四项作用,推动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特别是在合作社发展的起始阶段,党支部主动参与制定发展规划,推进依法有序生产经营,为合作社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540多家,有265个村推行“合作社+党支部”模式,占全县总村数的72%;入社农民年均增收2000元以上,186个村依托合作社实现了“有钱办事”。
“四大保障”助推新发展
县委把“合作社+党支部”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内容,充分整合各类发展要素,落实强有力的工作保障,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经管局业务指导,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一村一案、一社一案,推进村党组织和合作社同步升级。强化服务保障,在全县筛选14个“合作社+党支部”村落实农科部门重点包靠,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村、样板社。目前,已协调举办培训班45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70多个。强化投入保障,先后为合作社落实项目46个,争取财政扶持860万元,协调金融贷款3600万元。强化管理保障,采取定期调度、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专门考核办法,年底评选表彰一批示范村,结果纳入镇(街道)科学发展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合作社发展壮大。
在村党组织的支持下,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使2万农民成为致富能手,带动12万农民抱团闯市场,发展起蔬菜种植、西瓜生产和肉鸭、肉鸡、生猪养殖等一批主导产业。据抽样调查,92.5%的农户入社后收入增加了,普遍反映比未入社农户增收15%以上。
同时,村党组织在以资产资源承包租赁、村办企业入社等方式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同时,也壮大了集体经济,实现“有钱办事”。全县有48个村将集体闲置资产租给合作社有偿使用,年增加集体收入420万元;有17家合作社重新修订《章程》,每年提取部分盈余资金发展村级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