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空手喂白猪’,买仔猪、置饲料的钱全靠互助社帮忙。”山西方山县农民王海民去年向村互助社借了3000元,买了6头仔猪,今年年初出栏,一下子赚了2000多元。
近年来,山西省围绕扶贫资金进村入户,在部分贫困乡村探索建立村级发展互助社,采取政府配股、农户自愿入股为主的筹资方式,广泛吸收民间资本,再以小额信贷方式向贫困农户发放,有借有还,滚动发展,有效缓解了贫困农民的“贷款难”问题,被村民们形象地称为贫困村的“致富酵母”。
目前,山西省共有52个县155个村开展了贫困村互助社项目试点工作,有8779户农户加入了互助社,资金总额为2657.06万元,累计向贫困户发放借款2114.99万元。“滚动发展、长期受益”的扶贫资金良性循环机制逐步建立。
山西省扶贫办主任刘昆明说:“要通过市场力量和制度创新,使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更加倾向于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
据调查,目前试点村普遍通过民主选举正派、有责任心的村民,依法成立村级互助资金社作为互助资金的村级管理机构,并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资金在信用社存放,互助社只管账不管钱。农户只有持互助社审批表和贷款单据,信用社方可放款。为保证互助资金滚动使用,按时足额归还,各县还普遍实行担保制度,如果借款户逾期欠款不还,担保户连带受责。
一些参与扶贫的基层干部反映,这种扶贫方式和机制消除了多年来扶贫资金无偿使用的观念,不仅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而且壮大了当地的优势特色产业;试点村通过民主管理互助社,逐渐增强了村民民主自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增进了农户之间的沟通,形成了互助合作、协调共进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