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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农机推广部门应更有作为

零零社区网友  2009-02-09  互联网

王明俊

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业务,保证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维护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有效开展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农业机械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农业部已分别于2006年7月1日和2008年1月15日分别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这两项行业法规对农机系统来说至关重要,这是农机系统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的关键所在,农机部门应该抓住时机,以此为切入点迅速和及时有效地开展好这两项工作,真正履行和承担起经济和社会发展所赋予的神圣职责。但据笔者了解,这两项重要的、社会效益显著的管理职能在各地都没有很好地开展进来,而各地工商和质检部门却以“红盾行动”和“春雷行动”等形式在今年的备春耕生产阶段热火朝天地开展着农机市场管理和质量投诉工作。这种现状理应让农机工作者感到巨大的压力。

农机主管部门为什么不能很好地开展这两项职能,笔者自认为,开展此项工作的难点在于:一是这两项法规中都没有明确职能由农机系统哪个部门承担,各地农机主管部门都还处于观望态度。二是面对这两项职能,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因技术、设备、人员等诸多因素而感到无从下手。

我认为,农机推广是承担此项工作的最佳部门之一,原因在于:一是农机推广部门具备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设备优势,这是农机系统内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二是农机推广在多年的新机具新技术推广过程中与各生产和销售企业有着广泛的接触,便于沟通和联系,十分有利于市场管理和质量投诉工作的开展;三是农机推广自成系统,有着省、市、县、乡部门体系;四是在多年的农机推广过程中,在广大农村有着较好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从事市场管理和质量投诉工作有着很强的权威性和说服力;五是农机技术推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作,不应该只局限于农机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普及,应该扩展到农机市场的管理和质量投诉工作。

综上所述,如果形成农机技术推广、农机市场管理和质量投诉科学的全方位推广体系职能设置,这必将极大地促进农机化的整体发展,提高农机部门的社会地位,夯实农机部门的基础,从而形成农机监理和农机推广协调发展、并驾齐驱的农机化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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