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对农机产品实行缺陷召回制 |
|
网友投稿 2008-03-25 互联网 |
|
海涛 2008年,贵州省将增加对农业机械等四大类产品实行缺陷召回制度。贵州省质检部门将不断完善召回制度和产品质量担保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召回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和销毁制度,禁止该类产品“乔装打扮”后再流入市场。2007年,贵州省消协发布的数据显示,随着贵州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的使用量增大,农机产品质量问题也逐渐暴露,投诉量增加。关于农业机械的投诉成为投诉突出的三大领域之一,农民对农业机械的投诉量占农用生产资料投诉的四成,较往年大幅增加。
|
|
http://farm.00-net.com/jx/3/2008-3-25/24109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