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教利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政府研究出台《关于推进2012年全区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强力推进水稻机插秧,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确保2012年建成省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区。
《意见》指出,2012年全区要新增插秧机150台(标准台),其中黄码乡、盐河镇、和平镇、武墩镇各35台,城南乡10台,全区插秧机保有量在500台以上;建成8个千亩连片水稻机插秧示范区,其中黄码乡、盐河镇、和平镇、武墩镇各建2个,全区水稻机插率在78%以上,黄码乡、盐河镇高标准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和平镇、武墩镇、城南乡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进一步发展壮大机插秧服务组织,做大做强黄码乡秋丰、翔宇,盐河镇富民、天润、淮丰,和平镇神农、科力、惠丰等机插秧服务组织,新发展5个机插秧服务组织,其中黄码乡、盐河镇、和平镇各1个,武墩镇2个。
《意见》明确,对购买步进式插秧机的农户及专业合作组织,在享受省、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每台2000元区级财政补贴、1000元乡级财政补贴,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专业合作社给予相应的配套补贴;对购买高速插秧机的,按3台步进式插秧机给予补贴;对实施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机插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大户,给予每亩15元作业补助,超过1000亩的,另奖补10000元。
《意见》强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倒查机制,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水稻生产机械化推进工作进行跟踪督查考核,并在全区进行通报。对倒卖或擅自转让插秧机、套取政府补贴资金等行为,从重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