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载耕耘 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卓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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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社区网友 2010-03-30 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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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100个县(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主要目标是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农机化科技综合集成应用基地、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基地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三年来,各省区市和示范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示范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并且在此过程中探索出了一套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为今后示范区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成效 实实在在一是农机装备结构改善成效显著。各示范县以购机补贴政策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农机总量快速增加,农机装备结构持续改善。总体看,老旧、小型、功能单一型机具向新型、大中型、复合型机具转变明显,大中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水稻插秧、马铃薯生产、保护性耕作、设施农业以及林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拥有量全面增长。各示范县农机总动力增幅总体处于全国或各地区前列。福建省建宁县结合特色产业,大力发展适合丘陵山区用的新型机械,2009年农机总动力比2007年增长57%;湖北省荆门市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分别增长近7倍、12倍,农机总动力增幅达到53%。二是农机化作业水平快速提高。2009年,90%以上的示范县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48.8%的全国水平,低于全国水平的主要位于西南丘陵山区或经济不发达地区。示范县综合机械化水平呈现高基点上稳步增长、低起点上大幅提升的局面,示范带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吉林省梅河口市、福建省邵武市和湖南省宁乡县,2009年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57%、50%和70%,较2007年分别提高22个、17个和30个百分点;重庆市涪陵区作为山区县,2009年综合机械化水平为35%,但较2007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三是重点环节农机化技术应用力度不断加大。100个示范县示范内容全面,种植业、养殖业、特色经济作物、林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各有特色,平原、丘陵、山区均有覆盖,共投资建立了近200万亩的示范基地,各类先进适用技术大范围应用,示范区科技辐射源头的功能充分展现。内蒙古商都县马铃薯机械化示范区紧紧抓住收获环节开展示范,机收水平达到95%,有效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江苏省江都市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到84%,秸秆还田面积较2007年增加169%;河南省宛城区玉米机收水平达到43%,较2007年提高23个百分点;重庆市涪陵区推广两行独轮插秧机和配套技术得到群众认可,丘陵山区水稻栽植机械化开始破题;青海省湟中县、互助县在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同时,分别填补了豌豆机械化和设施农业发展空白。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各示范县积极探索农机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从机制创新中拓宽了思路,从组织创新中得到了动力,从服务创新中找到了出路,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较大进步。2009年,100个示范县已拥有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574个,县均近16个,远高于全国县均4.5个的水平。山西省屯留县、北京市顺义区、重庆市涪陵区、浙江省路桥区等地从实际出发,采取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群众自筹、企业资助等方式加快发展农机化,实现了合作社、企业、银行的共赢;山东省东昌府区积极推进合作社专业化分工,种植型、维修型、青贮型等农机合作社各有所长;湖南省汉寿县、云南省潞西市、西藏白朗县、安徽省普济圩农场通过示范区建设,发展了本地区乃至全省的第一个农机合作社。五是“平安农机”建设取得新成果。按照部、省创建“平安农机”的有关精神,各示范县在实践中形成了“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了农机安全生产。2009年,所有示范县辖区内均无重大农机安全事故,为探索农机安全生产新机制积累了经验。浙江省路桥区积极强化警农协作机制,实现了交警、公路、农机联合执法,农机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有了新进展;湖南省衡南县积极探索监理培训一体化机制,从机械第一天作业到入库保养,监理站、推广站、生产企业都能根据要求派人到现场进行培训,提升了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措施 沉稳得力为了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真正发挥辐射带头作用,三年来,各省区市和示范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从各个方面保证了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按照部省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机制,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组织领导。大部分示范县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发改、财政、农机、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示范区建设的组织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各示范县政府出台指导意见,全面强化政策支持,农机部门制定建设规划,加强宣传培训,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福建省建宁县委、县政府提出“现代农业发展到哪里,农机化配套跟进到哪里”,将示范区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新疆和田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与林业部门联合开展核桃机械化示范,有效推进了林果业机械化发展。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省(区、市)按照要求,在安排补贴资金时向示范区进行了倾斜。2009年共安排100个示范县中央财政购机补贴资金9.5亿元,占全国的7.3%,县均补贴资金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各示范县认真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大重点环节机械化扶持和结构优化力度,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同时,严格规范操作,做到了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给企业的服务不折扣,在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方面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和引资力度。2009年,100个示范县共争取到中央和地方财政以及社会工商资本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9.7亿元(不包括购机补贴资金)。一是中央投入2.9亿元。其中农业部安排有关项目投入2420万元,部分示范县争取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总计2.7亿元。二是地方财政投入1.6亿元,较2007年增加60%。三是社会资本和农民自筹投入5.2亿元,是2007年的6倍,企业、合作社和农民投入主体地位充分显现。示范县投入的增加,不仅有力地促进了示范区建设工作,也启发了周边县市不等不靠、主动争取投入农机化的积极性,为探索政府、农民、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提供了经验。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各县采取典型引路、宣传培训、机具演示、作业竞赛等方式,示范引导农民群众发展农业机械化。通过支持有实力、有意愿、有影响力的能人带头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化、市场化、专业化,带动高性能机具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并将农机公共服务通过合作社向乡村延伸,提高了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力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各地普遍加强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平安创建”,狠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检审和监督执法力度,全力抓好事故防范工作。通过签订责任状、分解任务、定期汇报、督促检查、公开通报、考评奖罚、责任追究等一整套行政问责制度,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理预案和应急机制,确保反应敏捷、处理及时、善后得当。加强警农协作,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三年来,各地在开展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工作实践中,在促进形成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积累了经验,深化了认识。一是必须坚持创新发展,下大力气转变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努力构建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必须坚持统筹规划,推进种植业、养殖业、设施农业、特色经济作物、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各领域机械化发展。三是必须坚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开拓意识和部门合作意识,努力争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为农民做好事,办实事。四是必须坚持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定走“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农机化发展道路,充分调动农民购机用机和各方面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力度 仍需加强虽然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良好,但是目前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需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扬长避短,将示范区建设推向纵深。一是少数地方仍存在等靠要思想。中央和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现行投资管理方式,在购机补贴、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入等方面对示范县进行了倾斜,在相关规划编制方面对示范县进行了优先考虑,在布置重大工作中给予示范县安排重要任务,一些工商企业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示范区建设中来,充分体现了“部省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建设机制。但是,一些示范县依旧被动等待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投入,不善于整合、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开展示范建设。二是存在示范特点不突出的情况。一些示范县工作思路不宽,工作拓展不够,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结合不紧密。三是个别县工作力度不够。极少数的示范县工作措施不实、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四是建设标准需进一步完善。内蒙古等一些省(区)已经出台具有地区特色的示范建设标准,但多数省还没有。今后有必要加强建设标准制定工作,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推动建设任务落实。根据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和各地意见建议,今年农业部拟开展以下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一是利用相关媒体,对部分农机化示范区的建设成果和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推广。二是继续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调研,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三是举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研讨,促进示范县之间的横向交流和合作。四是将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工作纳入试点内容,发挥示范区在优化装备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中的表率作用。五是指导各地制定完善本省(区、市)示范区建设参考标准。同时,征询有关省(区、市)的意见,对个别示范县予以调整。(本文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产业发展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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