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纪文
10月11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4]29号),将重点围绕补贴机具确定、补贴额度测算、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经销、补贴资金兑付、补贴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查处等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以省、县两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为主,确定2014年专项督导检查任务。
据了解,农业部将组成六个督导组,自10月20日至11月30日,重点面向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云南、西藏、青海等11个省(区、市),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并以实地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一是座谈交流。听取省、市、县各级汇报,查阅资料。县级汇报原则上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汇报,各组成单位参加。二是进村入户核查。对2013年、2014年补贴资金总额、农户享受补贴额进行核对,随机抽取2013年以来的购机户、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5户(家)以上进行调查。三是补贴机具经销企业核查。抽取补贴机具经销企业1~2家,进行实地核查,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被取消补贴机具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调研。四是举报投诉调查情况回访。根据督导检查小组携带的举报投诉、违规企业查处、补贴机具经营黑名单等材料进行回访调查和现场督查。如现场发现重大问题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五是其他符合实际情况的方法。
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主要检查:一是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拨市县情况,重点检查分配市县资金的决策依据和程序的科学性;二是补贴机具确定情况,重点抽查自选品目机具进入补贴范围工作程序的科学性,必要时可延伸抽查其推广鉴定工作档案和资料;三是补贴额测定情况,抽取以省为主测定补贴额的部分非通用类或自选品目机具,检查其补贴额测算流程的科学性。检查政策实施过程中补贴额调整工作的规范性,以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调整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机〔2014〕18号)任务的落实情况;四是补贴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调查、处理、了结、公开等情况,对农业部有关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洋机械有限公司、山西信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违规企业处理通知的转发、公开以及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等;五是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落实、省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等情况。
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主要检查:一是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情况,2013、2014年补贴资金额度和享受补贴的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补贴额等信息公开情况;二是省级下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年度补贴资金需求摸底和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年度补贴资金安排额度及使用情况,补贴资金结算兑付进度等;三是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以及补贴受益对象购机的真实性,重点抽查专业合作社的购机真实性、合理性;四是补贴信息管理软件应用条件的完备性,操作人员对系统流程的熟悉程度和对有关规程的执行情况等;五是补贴机具入户抽查,重点检查补贴机具是否真正用于农业生产,补贴机具铭牌制作、位置固定以及显示参数的规范性,特别要关注配套发动机型号与铭牌显示型号的一致性;六是举报投诉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举报投诉受理、登记、调查、处理、了结、公开等情况,抽查部、省两级印发的违规企业处理通知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同时要关注被取消补贴机具经销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是否采取不法方式重新进入补贴机具经营领域;七是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补贴机具提出的依据和程序、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工作流程、县级财政安排落实工作经费、补贴机具核查办法的制订实施、多部门联动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开展情况。
补贴机具经销情况。主要检查:一是县域内补贴机具经销商确定的流程是否符合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等部、省相关规定,农民群众选择经销商、购置机具的自主权落实情况等;二是补贴机具基本配置参数、销售价格、补贴额是否在显要位置公开,是否方便购机农民群众获知;三是补贴信息管理软件使用是否规范熟练,补贴机具编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传输工作规定是否健全等;四是补贴机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供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必要情况下可抽查补贴机具进销货登记台账、财务凭证等,抽查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内数据与发票数据的一致性;五是在售补贴机具铭牌制作、位置固定以及显示参数规范性,要特别关注配套发动机型号与铭牌显示型号的一致性;六是抽查经销商历史沿革情况,以及近些年是否被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惩处、有关人员是否被司法机关查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