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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服务组织种“托管”土地可获支持

网友投稿  2015-10-19  互联网

陆锦林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农委、邮储银行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通农贷”业务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将“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面积不低于200亩的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组织”列为首要服务对象。《意见》旨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的融资难问题,精心打造金融服务平台,确保开展好“通农贷”的各项业务,确保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用准、用足、用好“通农贷”资金,推动其发展壮大,增强南通市农业生产和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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