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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成效显著

网友投稿  2010-09-17  互联网

张增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民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贯彻落实这部农机化新法律,在全县营造人人学新法、发展农机化、建设新农村的良好氛围。县农机部门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坚持以《促进法》为依据,加强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先进、适用、节约型农机具,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增加农机装备总量,全面加快推进农机化进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截止2009年底,民权县农机总动力达111.35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2.758万台,其中大型拖拉机3580台,联合收割机2230台,配套农具4.601万台,机具配套比达到1:1.7,农业机械原值达63651万元。2005年以来全县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7万元,新增农机总动力22.35万千瓦;扶持建成取得法人资格的农机专业合作社33家、农机协会2家;另外,农机技术推广、农机化培训、农机安全监理和“平安农机”创建等工作都扎实有效、成绩突出,全县农机化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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