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寒松 郑雨桐
今年安徽省财政将拿出3800万元,重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创建,其中500万元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县、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示范奖补资金3300万元。
作为农民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处于安徽省省级示范合作社申报范围之内。凡从事农田作业服务的农机合作社,只要拥有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动力机械20台以上,从事其他农机服务的农机合作社拥有相应机械设备10台(套)以上,年作业服务面积20000亩以上或年农机经营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即可以申报省级示范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