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机械 > 行业资讯 > 正文 返回 打印

滁州:农机化示范大院解决机具安家难题

零零社区网友  2014-05-05  互联网

:白璐

 

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农机化事业快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迅速崛起,随之而来的农机“安家难”“看病难”问题也日益凸显。对此,滁州市高度重视,把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积极协调机库棚与维修站的用地问题,特别启动了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建设,有效解决了当地农机安置问题。

 

“合作社里许多社员家中没有机库棚,机具常年露天停放,加快了其锈蚀程度,同时也加大了维护管理难度。眼看机具风吹日晒雨淋的,实在心疼。多年前我就想建一个农机大院,划分出销售维修、机库棚、育秧工厂及办公服务等几个区域,因为土地问题无法解决而一直没有办成。”——天长市芦龙农事服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明文

 

农机部门负责协调占地问题

在全国各地,机库棚建设的占地问题始终是农民难以自主解决的难题,滁州市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启动的初衷便是帮助农民解决机库棚建设中的土地审批难问题。

依据滁州市《关于加快美好乡村农机化示范大院建设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农机示范园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可自主提交农机化示范大院申请,农机部门经核查,审批通过后,可由县农机局和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出面前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沟通,县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对项目建设用地优先立项办理,将农机化示范大院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予以落实,同时实行一年一次土地年审制,加强对设施用地的监管。

记者采访中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合作社都符合农机化示范大院的申报标准,农机部门对审批颇为严格,其中包括对农机具保有量,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名称以及土地规模、人口数量等各项条件的审核。

据滁州市农机局局长徐广友介绍,可以兴建农机示范大院的农机合作社、示范园区及农机大户必须符合以下四点要求:一是各地的建设主体必须具备较高的积极性;二是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特色(如有土地流转、种粮大户,有开展农机作业“一条龙”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以及从事维修保养、粮食烘干的合作社等);三是申报建设农机大院的地点要离美好乡村示范点较近,符合全市的规划布局;四是所申报的大院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功能分区明确,需包括机具停放、维修保养、机具展示、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与发布、作业服务等。

“作为合作社只需要把农机大院的土地申报材料和建设规划提交给县农机局即可,后续程序县农机局都会帮忙沟通与办理,从申报到审批结束只需要1—2个月时间。”刘明文满意地说。

“作为县农机部门,我们对申报主体采取好中择优,确保申报的农机化示范大院建设一个成功一个。”来安县农机局局长祖成林告诉记者。

经审批通过的合作组织,农机部门会依据“美好乡村”点的人口户数、耕地面积、农机具保有量、农机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农机大户)规模等条件划分其大院土地面积,建设规模通常不超过其自有土地(包括自有土地、流转土地和承包土地三类)面积的1%。根据当地情况,大致可分为大、中、小三个档次,占地面积分别为15亩(或以上)、10亩、5亩。

为了更加规范地建设农机化示范大院,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滁州市农机局还特别制定了全市大院的布局规划,统一了大院样式,统一了文化符号,规范了申报程序,实行了周报制和十天一调度制等。

据悉,凡是经审核通过的县级农机化示范大院,可继续申请市级农机化示范大院,但标准更高,名额更少。目前,全市已经建成或在建的示范大院共24个,6个大院正在申报市级农机化示范大院。自2014年起,每年在美好乡村示范点建设农机化示范大院约为5—8个,到2020年全市计划建设农机化示范大院60个。

徐广友表示:“自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启动以来,受到了当地农民的欢迎,当地合作社申报大院的积极性很高,目前,各市(县)的农机化示范大院正在逐步建设中,未来农机大院这种形式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

 

“合作社现流转耕地8000亩,作业服务面积3.8万亩,2013年11月开始合作社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并申请建设滁州市来安县广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化示范大院,建设总面积22亩,其中机库间面积200平方米;机棚间面积180平方米;维修间38平方米;配件库30平方米;培训室80平方米;办公室60平方米;停车场1000平方米;自动无土育秧大棚3000平方米;烘干设施场地1800平方米等,计划投资500万元。对于合作社来说,投资数额较大,不得不筹资和贷款建设,如果能有资金扶持是最好的了。”——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广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广和

 

市、县两级投资大院建设

建设农机化示范大院,用地是基础、资金是关键。滁州市为将农机化示范大院项目迅速推进,市、县(市、区)两级财政会根据申报大院的建设规模予以适当的资金扶持。

据祖成林介绍:“当前,对县级农机部门审核通过的大院,县财政将按照不低于大院建设成本总额20%的比例实行以奖代补,若在此基础上,审核通过市级农机化示范大院,市财政将在县补的基础上进行叠加补贴。”同时,徐广友告诉记者:“目前,在资金支持方面,市级农机化示范大院已列入年度预算,其中2014年为150万元。市财政根据大、中、小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个大院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补助。”

目前,滁州市农机化示范大院从建设类型来看,其建设主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规模大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他们建设农机化大院可以解决自身机具多、停放难的问题,同时,可以对外开展经营服务和公益服务。此类建设管理主体是农民群众,其建设资金绝大部分为农民自筹,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建设。天长市农机局局长俞树彬告诉记者:“像此类农机化示范大院的运营管理,要积极引进城市物业管理模式,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经营、自我发展,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

另一类建设主体是镇(街)政府。在一些机具存放问题严重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内,镇(街)政府会在农机局的帮助下,出资建设农机化大院,如铜城镇政府已在农机化示范大院建设中投入100多万元,杨村镇政府已投入80万元。大院建成后,政府将对外转包,由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业主等主体负责管理。

据了解,部分市(县)财政除了积极争取滁州市对于农机化示范大院的专项奖补资金外,还将农机化示范大院建设扶持资金列入部门年度预算。以天长市为例,当地的申报主体在享受市、县两级补贴之外,天长市农机局还努力争取天长财政对于农机化示范大院建设的叠加补助资金,同时,农机部门还加强与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的沟通协调,落实镇(街)配套资金扶持。据统计,天长市全市主动要求申报农机化大院项目的共有8家,并且申报主体大都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其中,芦龙农事合作社农机化大院、杨村镇光华村农机化大院、铜城镇桑园村农机化大院、天长街道长亭村农机化大院已通过国土部门的土地测绘、用地审批事宜,并且芦龙、杨村、铜城农机化示范大院的主体结构已基本完工;长亭村农机化大院正通过天长招标局对外工程招标。据俞树彬介绍,目前,还有多家申报主体准备利用春暖花开的大好时光,开工建设农机化大院,农机局正在积极帮助他们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

 

“将农机存放、维修和保养三者结合在一起,对于合作社管理来说非常有利,技术人员可以集中对故障机械进行维修,并有充分的时间向农民进行讲解。同时,还可以在农机存放的空闲之时对机器进行保养,省时省力。”——杨村镇光华村农机化大院负责人郑传明

 

存放、维修、培训一站式服务

从农机化示范大院的长远发展来看,其要义在于多种功能的有机结合与科学合理的功能分区。徐广友表示,合作社在农机大院的竣工并投入使用之时,必须要实现“六个在大院”,即农机停放在大院;维修保养在大院;先进农机展示在大院;农民实训在大院;机具演示在大院;农事服务要约在大院。

“过去,农民的机具还停放在各家门前的时候,农机坏了,技术人员只能一家一户地跑过去修,还来不及给用户讲解为什么机器会坏、以后要注意什么,就该跑去下一户修理了。”王广和对记者说,“现在不一样了,维修站和机库棚建在了一起,社员可以免费存放机具、免费维修、免费保养,其他农户可以将故障机具拿来免费维修和保养,需要更换零配件的只需支付成本价,技术人员有充分的时间为农民讲解故障原因和注意事项,这种形式在农民间反响很好。”

此外,农机化示范大院还将培训场所设置在大院中,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机械与技术培训,这样不但将培训场所固定下来,还可以凭借临近机库棚与维修站的优势,为农民现场演示机具的操作与修理,可谓是一举多得。

谈到农机化示范大院的未来规划时,徐广友告诉记者:“下一步,农机部门还争取将农机化大院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美好镇村建设考核内容。同时,将农机化大院建设情况纳入对各镇(街)年终农机化工作考核范畴。还将帮助农机化大院完善规章制度,鼓励农机合作社与农机生产企业开展社企共建,在农机化大院建设特约维修经营服务点等。同时,积极争取农机化项目资金优先向农机化示范大院倾斜,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机化大院拟建主体的培训,主要是对建设内容、建设模式、工作要求等进行学习培训,鼓励他们在农机化示范大院建设上积极申报。”

 



http://farm.00-net.com/jx/1/2014-5-5/234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