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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20佳”的合作社发展观

零零社区网友  2014-01-20  互联网

:何苗

今年,本报仍旧借雷沃杯2013“全国20佳农机合作社理事长”颁奖之际,请“20佳”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参与问卷调查。本次问卷共发出19份,收回有效问卷18份。问卷将合作社股份组成、土地流转、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新技术新装备需求等热点问题作为重点,与去年相比,更具有针对性和探索性。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18位理事长35—45岁的有6人,45—55岁的有10人,55岁以上的有2人。与去年相对比,45—55岁以上的理事长数量虽仍旧最多,但35—45岁理事长人数较去年有所增加。18位理事长中有15人填写了学历,理事长中大专以上的有6人,其中,35—45岁的2人,45—55岁的3人,55岁以上的2人;高中水平的共有5人,其中,35—45岁的2人,45—55岁的3人;初中及中专水平的有4人,其中,35—45岁的2人,45—55岁的2人。

调查问卷还显示,由于政策、生产条件等因素的新变化,理事长们对待当前及未来的合作社发展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和新的困扰。

如何入社:复合型入股方式最得人心

今年,问卷重点调查了农机合作社股份组成情况,以及理事长们对合作社社员入股的想法。除了1家合作社是带资金入社,其他17家全部以带机入社、带地入社、带资金入社等其中两者或三者并存的复合型入股方式。

大多数理事长们认为,复合型入股是最适合当前农机合作社发展实际情况的股份组成方式。其原因有二,从成本角度来看,复合型入股方式涉及入股范围很广,能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能在短时间内把所需资金和劳动资料集中,大大提高了效率。从实际生产角度来看,带机入社的农民基本都是农机手,能很快融入实际工作中,也为合作社节省了人力开支。

土地经营调查:引出“带地入社”不同观点

在土地经营方面,18家农机合作社都流转、托管土地。从调查问卷来看,18家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最少的也超过了1000亩,流转土地面积最多的则接近上万亩。从土地经营方式上,合作社理事长的想法不尽相同,但集中在土地托管、土地承包和农民带地入社(入股)上。认为合作社应该承包和托管土地的合作社理事长超过半数,有14人,但14家合作社中,部分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是土地承包、托管和农民带地入社(入股)并存的实际情况。合作社理事长们之所以在土地经营方面想法不一,主要还是与当地农业、经济和土地规模等因素有关。

同时,在理事长们眼中“带地入社”的不同含义也影响着其对合作社土地经营方式的选择。一些地区合作社将农民“带地入社”视同于“带地入股”,即带地入社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后既有投票权,又享受年终分红,具体案例可参照“仁发模式”。而在实际中,很多合作社所认为的“带地入社”其实是另一种土地托管模式,或者说是VIP式的托管模式,即在原有农机服务托管的基础上,延伸了服务链条,合作社从种子、化肥的产前农资采购阶段到加工、销售等后期产品处理阶段都全权代理。年末,合作社扣除生产成本、服务费后将土地利润交给农民。有的合作社还会根据当年利润的实际情况给带地入社的农民分红,以稳固这种合作关系。不过,这种方式入社的农民没有合作社理事会投票的权利。

人多地少的实际情况使得很多合作社更愿意将“带地入社”视为VIP式的托管模式,这是合作社理事长们赞同土地经营以承包和托管为主的主要原因。

资金和土地问题:掣肘合作社发展

2013年,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指导性政策文件更加使合作社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不可或缺的一员。然而,农机合作社在未来漫长的道路中与其他主体如何竞争和合作,如何保全自身地位,着实让18位合作社理事长喜忧参半。

在调查问卷中,理事长们都肯定了农机合作社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优势和地位,相比其他主体,农机合作社将人才、资金、技术、装备整合集中,既能进行社会化服务,又能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既能纵向延长产业链条,又能横向拓展业务范围;既能在当前农业生产实际情况下发挥作用,又能适应未来农业现代化发展。

优势瞩目,劣势也同样明显。18位理事长共同认为,与其他主体相比,农机合作社在成本方面就要高出很多,比如机具投入和人工投入。高投入就必须要求高收入,这个过程背后跟随的就是高风险。要想抵御风险,至少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基础,稳定的业务作为后盾。归根结底,农机合作社对资金和土地的需求比其他主体要更高。与去年的调查问卷结果相似,今年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们认为,合作社面临的最大困难仍旧是缺乏资金。

但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调查问卷中,土地问题也非常明显。超过10位理事长将土地问题与资金问题提到一样的高度。在土地问题上,农机合作社不仅需要农业生产用地,也同样对机库棚建设用地需求量高。

政策:及时落地最重要

解决农机合作社资金和土地问题,政策扶持必不可少。与去年相比,今年理事长们在政策方面的声音基本集中在政策落实上。2013年,中央出台了多项解决农机合作社资金和土地问题的指导性政策,对此,理事长们对农机合作社未来发展很有信心。然而,从2013年年初就陆续出台的政策,其落实情况却让理事长们不太满意。超过80%的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们都认为,对于农机合作社来说,从2013年截至现在,只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其他政策在农机合作社发展上体现甚微。据理事长们分析,这种情况大体归结为两个原因,一是有些政策涉及部门较广,除了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外,还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再来制订具体的实施政策,时间跨度较长,当前仍旧没有具体落实。以金融政策为例,吉林省田丰农机专业合作联社理事长陈卓在调查问卷中明确表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止一次到合作社调研,但合作社问询相关金融业务时,对方的回答就是“仍在调研阶段”。二是很多地区的合作社扶持政策牵头或实施者不是农机部门,农机合作社很难享受非农机购置补贴之外的合作社扶持政策。

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合作社观望较多

当前,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越发热门。然而,超过半数的理事长对此还处在谨慎的观望阶段。从调查问卷上来看,18位理事长更加关注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过程中的土地流转,以及是否会在未来影响农机合作社的业务拓展和收益。在土地流转方面,理事长们的担心集中在工商资本是否会农地农用,是否流转过程中抬高土地流转价格等;在实际业务方面,理事长们担心工商资本是否会抢走农机合作社现有的合作伙伴,如家庭农场、村集体等。

在农机合作社未来是否会与工商资本合作的问题上,大多数理事长都不置可否,回答大多为“看看再说”。只有山西和吉林两家农机合作社表示,已经与工商资本进行了合作。在以往为合作社提供生产资料基础上,企业当前还为农机合作社提供资金,与合作社共同流转土地等。作为回报,合作社为其提供全程农机以及产品。作为唯一一位明确认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理事长,陈卓认为,企业帮助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提供生产资料和流动资金,有效地缓解了农机合作社普遍面临的资金和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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