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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如何实现规模经营?

网友投稿  2011-12-05  互联网

:王勇

近年来,农业生产方式发生巨变。农业生产人工劳动逐渐被农业机械取代;农民打工收入的比重增加,对土地依赖程度减轻;一些地方农业生产主要依赖“38、61、99”部队,农村田地粗放经营、空闲废弃地增多。

客观形势的变化,要求农机专业合作社加速发展。合作社成规模,拥有人员培训和经营管理场所,拥有机具集中存放的场库棚和农机维修、储油等的保障条件,实现合作社的规模效益,对今后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然而如何进行规模经营,如何在发展过程中突破各种瓶颈?笔者试着进行了分析。

规模经营需要统一标准

我国农机合作社农田经营分散和农机产权分散的情况比较普遍,实行统一的经营服务模式,对合作社实现规模经营至关重要。

统一调机使用,可提高机具的利用率;统一作业质量标准,可避免机手作业的随意性,防止作业质量上的偏差和矛盾纠纷,从而提高有偿服务的吸引力;统一作业收费分配,不仅方便机手,也防止作业价格的混乱和减少收费上的纠纷;统一技术指导,便于发挥专业分工协作优势,对农机作业质量和农艺技术以及农田管理等进行帮助指导,促进农作物品质和产量的提升。

机具集中经营管理,到了一定数量和农田作业达到一定规模之时,扩大的需求,才便于有效分工,建设配套设施,减轻公共服务的负担,从而避免农忙之时,为农机常用配件等几天;为农机一点故障修几次;为农机加油跑多远。从机具相对集中的量变,到增设保障条件的质变,农机化在农村才不至于“缺胳膊少腿”。

“几统一”应突出重点。以水稻育秧为例,统一育秧可实行分工协作,只需少量专业育秧员,就能提高育秧质量,并免除机手学习和亲自育秧的时间和工作量,减少育秧培训费用。同时,统一育秧还便于集中采购育秧生产资料,降低育秧成本和方便品种统一。如江苏省江阴市由政府补贴在农机合作社多育2%的“保险秧”,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有效保证了秧苗供应。

连片规模经营增大农机化效益

2007年9月,江苏组织半喂入收割机到黑龙江三江平原的部分农场跨区机收水稻,来回五六千公里,机收价格虽低于江苏,但仍有许多农机手愿意前往,就是因为当地多为大田块,连片规模作业,每天的作业面积大幅增加,综合算下来经济效益仍然比在江苏本地高。江苏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在分散农户作业条件下,每年每台收获面积只有500亩。而在连片规模作业的农场,能达到1600亩。土地连片规模作业和机械大型化,大大提高了机械作业效率和降低作业成本及价格。

江苏省建湖县徐正清、常州市武进区李臣、溧阳市王海斌带领的合作社,都是流转土地规模经营的典范。溧阳市王海斌带领的合作社,流转土地3000多亩,配置了2台大型烘干机,花了300万元上了年产量万吨精米加工流水生产线,并与江苏省农科院、农业部南机所合作栽培有机大米,每斤卖到10元,还供不应求。农产品加工,附加值效益喜人。

承接土地流转,避免了“几统一”的代价和麻烦,为后续烘干、加工、销售及创建品牌带来了机遇,为留住和吸引人才,减少季节用工影响,拓展服务领域创造了条件。让小田变大田,多边田变四边田,机械化效率提高了,农户的经营成本降低了。

提升管理水平 协调经营关系

合作社在不同发展阶段,所思所想所求各有不同。随着合作社单体规模的壮大,管理、组织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现。克服农业季节性强、组织紧密性弱、利益分配难的合作矛盾,合作社就不能停留在依靠农机服务取得收益上,要在获取农业增产并增效上多做文章,处理好对内服务与对外服务的关系。可以说,合作社运行机制的核心,就是处理好各种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内部成员按贡献大小分为普通成员及核心成员。合作社要重视合理分配,让入社成员比入社前的利益增多且稳定。核心成员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没有长远眼光。要建立合作社发展基金,用于规模附加值的增加和积累资金改善设施条件的层面上。

其次要处理好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有的社员既是成员又是服务对象,对成员服务应当优惠。对服务对象要讲诚信,信守质量、数量和服务项目的承诺。服务对象减少,意味着减少了赢利的机会。合作社应当争取基层干部的支持,主动减免困难户的作业费,强化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合作。

处理好与产销企业的关系。农机是使用季节性较强的产品,高强度使用下难免出问题,及时抢修保障使用非常重要。我国农机生产企业众多,品牌繁杂,维修保养技术有所区别,机械零配件和专用维修工具难通用,很难进行有效服务。近年来,江苏引导企业和合作社开展“企社共建”活动,并签订了备忘录。企业对合作社开展以维修帮扶为重点的支持活动,通过团购价格优惠,人才培训倾斜,售后服务优先,维修能力帮扶,现场及信息技术指导,新机具和新技术试验示范等方式,密切了合作社与产销企业的关系,提升了农机化作业效率。

增强理事长素质 事关经营效益

江苏2226个农机合作社中,由种粮或农机大户牵头创办的为1071个,占46.9%;基层农机站、农服中心牵头创办544个,占23.8%;村干部牵头创办(增加较快)484个,占21.2%;其他主体创办184个,占8.1%。合作社理事长多数是农村人才,普遍熟悉农村、农民、农业和农机等情况,有一定的农业或农机经营管理能力,有较广的行政和社会关系以及较高的威望。然而,有调查显示,目前合作社理事长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偏大,自学成才较多,急需提升知识结构水平,增强经营管理能力。

中国有句古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理事长的素质关系到加入合作社的群体能否获取更多的利益,关系到没有农机具的农户能否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带来的成果,关系到土地流转到合作社的农户能否分享土地更多的收益。

理事长的担子重,工作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和矛盾。加强理事长素质培养,有利于合作社事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农机化扶持政策措施也能发挥更大的效用。江苏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从2006年底开始,当时培训2批300多人,许多参加培训的理事长成为星级或示范社的理事长。市县也加强了理事长培养,有的以会代训,有的组织参观交流等。理事长注重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学习和经验教训的总结提高,还聘请能人帮助经营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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