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家会 王家宏 陈砚平
《农机化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农机化发展走上了依法兴机的新阶段,该法规涵盖了农机化发展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是促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农机化发展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法规出台后,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在2020年前,宜都市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引导建立了农机大市场,推动农机市场有序发展;2011年7月,宜都市建立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维护广大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将农机推广和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定性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确保了农机服务单位牌子不摘、班子不散、编制不减、经费不少;值得一提的是,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机化试点示范、宣传培训、安全监管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并追加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经费6万元,保障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在《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后,宜都农机人从不懈怠,努力拼搏,乘势而上,实现了农机化的跨越式发展。农机保有量迅速增加,2004年,农机总动力为13.8万千瓦,到2013年,农机总动力达到20.5万千瓦,增长48.5%。与此同时,各项农机惠农政策得到落实,一是农机购置补贴逐年增加,带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二是对推广先进适用、农民急需、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新机具,市财政实行叠加补贴;三是市政府每年针对达到一定服务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年终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十年如弹指一瞬间,下一个十年即将启动,宜都农机人又吹响了新的集结号,为早日实现农机化梦,共同期待着。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都市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