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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突出矛盾 推动科学发展

网友投稿  2014-11-24  互联网

周鹏飞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10年来,辽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陆续出台了“一个决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决定》)、“三个意见”(《关于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玉米生产机械化的意见》)、“一个条例”(《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两个办法”(《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奖励和贷款贴息办法》)等政策意见。可以说,农机化发展环境之好前所未有,农业机械化呈现健康快速发展态势,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年成绩辉煌 “五大矛盾”不容忽视

过去十年间,辽宁省级以上农机化投入达到40多亿元,带动农民投入达115亿元,受益农户36.5万户。2013年,辽宁省农机总值达到236亿元,是2004年的3.1倍;农机总动力2633万千瓦,比2004年增长75.3%;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3.4%,比2004年提高2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10位。

尤为引人瞩目的是,辽宁省水稻和玉米两大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去年,辽宁省政府将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并在当年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其中机械栽植水平达到83.4%,比2004年提高80个百分点;水稻机收水平达78.3%,比2004年提高60个百分点;玉米机耕水平95.4%,机播水平90.3%,机收水平36%。

目前,辽宁全省共有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2.3万个,农机从业人员达90万人,比2004期末增加31.3%。其中,农机合作社1992个,农机户为57万户。全省农机经营服务收入118.6亿元。其中,农机作业服务收入99.1亿元,纯收入达50.6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91%%、90.9%和88.1%。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辽宁省农机化发展面临着“五大矛盾”。首先是农机化发展水平“三高”和“三低”的矛盾。传统种植业发展水平较高,而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较低;种植业中,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较高,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较低;粮食作物机械化中,机耕整地水平较高,收获机械化水平特别是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偏低。

其次是农业装备结构“三多”和“三少”的矛盾。动力机械较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较多,大中型机具少;低档次机具较多,高性能机具少,特别是现有的玉米收获机的质量和性能还不高。

第三是区域农机化发展“三快”和“三慢”的矛盾。平原地区发展快,丘陵山区发展慢;中南部发展快,西北和东部发展慢;水田发展快,大田发展慢。

第四是农机化基础设施条件差与公共服务能力弱的矛盾。由于耕地自主分散经营等因素,在农田基本建设上,基本没有考虑机耕道建设,更没有统筹合理的规划,农机“下地难”日益突出。高标准农田实施作业的主体是农机合作社,而目前农机合作社发展十分薄弱,主要体现在基础建设用地缺乏,基础设施配备不全,有机无处放,机具库棚无处建,同时,发展资金匮乏,信贷资金严重不足,造成农机合作社规模小、数量少、能力弱、效益低,服务能力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最后是机手素质低与机具性能高的矛盾。现在的机手“会开不会修、会用不会养”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文化素质低、培训不到位,造成机具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低下。

立足“三个点” 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

要解决上述“五大矛盾”,在今年和未来5年中,辽宁省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立足“三个点”,即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化示范区建设为主攻点,以提升农作物生产,特别是玉米收获和设施农业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为突破点,以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和技术为着力点,不断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水平等“五个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辽宁省农机化投入将进一步增加,农机装备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农机科技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2014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和农机总值达到2660万千瓦和257亿元;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同比提高2%以上;水稻机插和玉米机收水平达到85%和40%,同比提高2%和5%以上。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将达到2800万千瓦,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将达到3100万千瓦;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为达到这一目标,辽宁省将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区域布局,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辽宁省各地将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完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健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财政、税费、金融、保险、用地、基本建设等各项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提高效率;积极开展农机作业补贴,扩大补贴规模和范围;大幅度提高深松整地、育插秧等增产效果显著和生态效益突出的机械化技术应用面积;建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制度,推动开展农机保险业务并会同金融信贷机构加大信贷或贴息贷款等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解决农机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结合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史现状,辽宁省将根据农机具配备的类似性和机械类型利用效果的地域差异性原则,将全省划分为平原旱作农业机械化区、平原水田农业机械化区、东部山地农业机械化区、辽西北干旱农业机械化区和辽西南滨海农业机械化区。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有效、保障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为支持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辽宁省将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将基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机耕道路、排灌及抗旱设施等建设内容纳入相应规划。继续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鉴定推广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设立农机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库、棚)。并将制定农业机械维修质量标准,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网络,实施“社企共建”。加强农业机械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基地建设,鼓励培训机构更新教学机具与仪器,为农业机械化人才教育培训创造条件。

辽宁省将以农机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五个体系为主要内容,努力打造依法规范、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基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运行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到户率和普及率。还将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注重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推进农机化教育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形式多样化;各级地方政府将把发展农机化和农机工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科技、经信、水利、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共同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作者单位: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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