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
新中国农业机械化经历了65年的发展历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战胜各种困难挫折,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和历史性的进步,开创了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实现了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发展的跨越。
多年来,特别是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基本构建了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基本形成了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和体系;三是初步完善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规范;四是农机安全监理装备与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五是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六是农机“三率”水平明显提高;七是管理方式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创新。
认清形势,依法定位,准确把握农机安全监理“路线图”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推进和国家扶持农机化政策的不断强化,实现农业机械化已指日可待,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大有可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农机化事业全局中占有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地位。所以,我们每位农机安全监理人员都要深刻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担子,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手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我们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通过创建全国“平安农机”和“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开展监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监理队伍作风建设,广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但是,还应当看到,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在执法程序上,不按程序办事,随意性较大;在执法方式和行为上,缺乏规范化、人性化;在执法范围上,存在越权超范围办牌办证现象,甚至违规、违纪、违法,利川市“2·24”拖拉机事故教训深刻;在执法手段上,执法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这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从客观上讲,存在着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体制不顺、各项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从主观上看,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真正做到以法为先,事先问法,法无授权不可为。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思路,与时俱进,在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上做文章,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上下功夫,以适应“以人为本,简政放权”的深化改革新形势。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努力开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新局面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在深化改革,加强国家治理的新形势下,一方面我们要深入农机安全一线调研的基础上,对已有法律法规中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符的章节和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工作。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简政,便民”的总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以及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注册登记、考试和证件核发、安全技术检验、事故处理和档案管理等业务规范水平。以利于把好培训考试关、牌证管理关、安全技术检验关和档案管理关键环节,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在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农机监理从上到下的队伍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正常的进人录用“代谢”机制和在职干部继续教育、培训“成长”机制,不断增强农机安全队伍的活力和能力。二是强化装备建设。我们正在编制《2015—2020年农机安全监理保障条件建设规划》,各地要把握各级政府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机遇,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改善本地监理装备建设的前期论证和规划工作,为全面改善监理装备建设、提高监理服务能力奠定基础,力争到2020年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装备建设水平全部达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的标准。二是强化信息化建设。要抓住新一轮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机遇,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监理信息化顶层设计,及时开展监理信息化标准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加快完善和推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信息登记系统、农机监理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农机事故统计与报送系统等平台建设,力争2—3年内建成全国互联互通的监理信息系统。
三、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事故源头管理。要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教育宣传培训力度,继续普及农机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继续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考证率,继续严格多功能(变型)拖拉机管理,继续拓展微耕机、卷帘机等农机具的安全管理领域,继续开展“打非制违”等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要切实加强农机事故研判,围绕多发、易发的农机事故类型,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缺陷分析,不断地改进技术、产品和装备,不断强化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措施,为减少农机安全事故提供更加全面、更有科技含量的技术支撑。
四、进一步争取农机安全工作的政策支持。各地要深入研究国家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探索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支撑体系。比如,农机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制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强制报废补偿制度、免费监理制度、变型拖拉机管理问题及农机交强险等有关政策,都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策,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有关支持和扶持政策。
放眼未来,农机安全监理事业机遇和挑战同在,责任与梦想同行。希望广大农机安全监理战线的同志们坚定信心,鼓舞士气,借力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东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进一步提高认识,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农机监理为现代农业保驾护航的作用。
(作者系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站长,本文摘编自其在纪念湖北农机安全监理30周年活动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