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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细化目标 发挥优势

零零社区网友  2011-07-28  互联网

2010年7月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颁布后,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一些农机局主动汇报,成立起草组,深入调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密切关注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的进度,司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专项督导。

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市)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其中不乏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这些实施意见出台后,收到的良好效果也日益凸显。本报特将10省(市)实施意见的特点、亮点及收到的成效加以整理,以飨读者。

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于今年3月15日颁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四川《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农机总动力每年递增7%,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4个百分点的快速发展目标,并在财政、金融、税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明确了推进政策措施。四川细化了发展目标,年均递增目标的提法在目前出台的各地实施意见中并不多见。

四川《实施意见》的另一特色在于注重利用和强化本地优势资源。在“加快农机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部分,明确提出了大力研发适合山区和丘陵地区耕作使用的小型农机具。充分发挥四川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优势,大力发展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重点鼓励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企业产品上档升级,搞好新产品研发,支持和引导企业组建联合集团,集聚发展,不断壮大。同时,鼓励当地装备制造企业投资农机工业,新建或参股农机企业,促进现有农机工业企业改造升级。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特别是在交通运输机械生产、动力机械生产、泵阀生产等方面有技术、人才优势的企业投资农机工业,采取参股现有农机企业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或单独投资新建农机企业,从整体上提升农机工业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实施意见》明确了农机场库棚的农业用地性质,并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机耕道路建设、提灌抗旱设施更新改造的投入力度,将农村机耕道路、提灌抗旱设施建设纳入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与规划内的项目同步实施,逐步构建“进组、入院、到田”的农村机耕道路网络。今年,四川各地以万亩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提灌建设为重点,修复改造提灌机械7.92万台次,新增提水控灌设备1.16万台套,分别完成了计划任务的106.9%和96.7%,完成机耕便民道建设14196公里,为计划任务的51%,有效改善了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增强了抗旱保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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