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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取积极措施 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

零零社区网友  2009-11-23  互联网

闽龙纪

《促进法》的立法宗旨就是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的政策引导,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为此,福建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用活用足用好《促进法》的扶持政策,加快促进我省农机化的发展。

近年来,福建省农机局积极参与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通过发布需求、项目成果对接、资金扶持等,引导科研院校和农机企业进行福建省急需的农机新产品研发、引进与生产,如梳脱式水稻联合收割机实现院企对接、经济作物中耕管理机实现闽台对接。此外,烟地起垄覆膜机、茶叶摇青机、机动喷雾器、茶叶修剪机、茶叶采摘机等正在对接之中。

《促进法》实施以来,福建省各地加大了农机示范推广力度,根据不同农时季节特点因地制宜推广适合当地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工作均能遵守循序渐进、先试验示范后广泛推广的程序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些先进的、适合全省农业生产特点的中小型农业机械,如联合收割机、微耕机、中耕管理机、烟菜地起垄机、茶叶修剪采摘机、茶叶初加工设备、水果清洗分级机、食用菌生产机械、水产养殖机械等得到较快发展,加快了水稻和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步伐。近几年,福建省集中资金大力推广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和插秧机,将此作为农业“五新”推广的内容之一,水稻机械化插秧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了40个机插秧示范县,总结出了一套适合全省机械化育插秧的技术模式,插秧机数量已突破1000台,机械化插秧面积有望突破12万亩,为大面积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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