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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大举措打造农机补贴“三满意”工程

零零社区网友  2009-07-06  互联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徐顺年

自2004年江苏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在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江苏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达到15亿元,直接拉动农民投资近60亿元,补贴机具数量累计超过30万台,受益农户数累计超过25万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改善。近三年,大中型拖拉机和插秧机分别以年均7000台和10000台以上的速度递增,渔业、园艺业、设施农业、林业等机械装备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二是大幅提升了农机作业水平。今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达到76%,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省将有3个省辖市、13个县(市、区)、220多个乡镇、近4000个村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三是拉动了农机工业发展。2008年全省农机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80亿元,税利达到33亿元,与2003年相比,分别增长了490%和270%。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达到了农工双赢的效果。

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全省各级农机部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做到了补贴有人管,贯彻有制度,平时有检查,完成有考核,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打造成农民、企业、政府“三满意”工程。

一、强化三方面监管,做到政府“满意”

一是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从制度建设入手,先后制定了购机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考核细则、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管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已基本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管理工作,各级农机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办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较好地将政策制定、申请审核、资金协调、补贴结算、质量监督、供应服务、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年终工作考核,省财政安排了一定工作经费,对工作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2008年,还在全省农机系统聘请了60名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管。

二是强化中标企业监管。根据农业部通知精神,江苏省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代理)商准入标准和条件,并明确由生产企业根据准入条件自主选择确定经销商,省局备案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农机管理部门主要是督促中标企业及供应商按中标合同条款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补贴机具供应、售后服务、质量监管等方面工作。在对企业的监管过程中,严格按照购机补贴管理办法,认真把好合同执行关,凡是对执行合同不到位或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的中标企业我们能做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中标企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为强化监管,还召开了部分中标企业座谈会,与中标企业共同探讨做好补贴机具的监管工作。2009年,江苏省还与所有秸秆还田机中标企业签订了销售服务承诺书,这些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制假售假,不替代补贴机具销售,不倒卖或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部分县市还实行农机局、中标企业、经销商三方签约,共同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操作。

三是对享受购机补贴用户实施全方位监管。为加强对购机户的监督管理,我们通过媒体、发放宣传册,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以及对享受购机政策农民两次公示到村组等多种手段,广泛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了充分发挥全省农机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我们把对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列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实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近年来,全省召开了两次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就如何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监管进行部署,多次组织省、市纪检监察和财务部门对购机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年是购机补贴资金投入最多的一年,也是实施最早、速度最快的一年,为了确保补贴资金实施不走样,省农机局组成由局领导带队的六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市,通过听汇报、查档案、看现场、访农户等形式,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还将通过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开展独立审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各地也因地制宜探索制定了用户公开承诺、机具备案管理、收益农户全程跟踪、购机后回访以及预付保证金、分期支付地方补贴资金等制度,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采取三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农民“满意”

一是组织开展送机下乡活动。为方便农民,江苏省对补贴数量较多的农机具由县农机局到乡镇或进村就近为购机农民快速办理购机有关手续,为购机农民在购机申请审核、签订合同、供货办理等方面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今年,江苏省各级农机部门共组织了150多次送农机下乡活动,将10000多台农民急需的农机直接送到农民手中。为方便农民,接受农民咨询,各级农机部门设立了专门服务机构,明确专门服务人员,做好日常接待,农民相关咨询和问题投诉等工作,对农民反映情况,做到无条件受理。全省还多次举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培训班”,让更多的业务人员熟悉工作规程,掌握相关知识,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全省各级农机部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努力提高宣传效果,让补贴政策深入人心。在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还通过张贴公告、发放政策指南、发送手机短信、公布热线电话、举办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活动以及通过小学生给家长送公开信等等多种宣传活动,使购机补贴这项惠农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激发了广大农民的购机积极性。今年,江苏省农机局对农民购置补贴政策了解程度进行了抽样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全省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知晓率达到了86.7%,部分地区超过了90%。

三是着力提高作业组织化程度。为了切实解决机手的后顾之忧,帮助农民熟练掌握农机的操作、维修技能,让购机农民在买得起的同时,用得好、有效益。在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农机部门积极组织机手参加免费技术培训、协调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将技术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近两年来,江苏省各级农机部门还积极加强对农机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引导广大农机手加入农机合作组织,帮助购机农民拓展作业市场,增加经营收入。2008年,江苏省共组织跨区作业机具8.6万台次,跨区作业收入达到35亿元,为农民户均创收超过220元,位居全国前列。

三、创新三项举措,做到企业“满意”

一是坚持阳光操作。针对农业农村和农机化发展新形势,江苏省不断调整补充补贴机具品种,从2004年的9种机具扩展到2009年的6大类28种机具,使更多的农民和农机合作组织享受到国家补贴政策,引导更多的农机生产企业的发展。对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及产品选择一直坚持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公正、公平操作。从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标书的评审、中标企业合同的签订等诸多环节,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在招投标和价格谈判过程中,绝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发生的支出全部由省财政统一直接支付。省纪检监察和公证部门全程参与招投标,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采购结果及补贴产品目录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从2004年到2009年,共有350多家(次)农机企业的数千种产品进入了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二是实施补贴资金预结算制。从2008年起,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核报账制度,进一步明确基层执行政策的责任,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结算制度,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的问题。今年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上半年江苏已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3亿元,6月江苏省已抓紧组织第二批预结算,力争做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账和企业资金到账同步进行,减轻企业的垫资负担,受到了企业的广泛欢迎。

三是建立共享平台。2008年,江苏省农机局开发运行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系统,并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及时进行网络系统操作业务的免费培训。通过网络系统及时为农机企业提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咨询、监督投诉等快捷方便的网络化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介绍、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信息。中标企业还可以通过网络信息直接提出补贴资金预结算申请。这个平台的开发,大大提高了购机补贴效率,方便了企业和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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