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鄂鼓励保护性耕作机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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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稿 2009-01-21 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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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成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的重点优势产业。列入《目录》的外商投资产业,将享受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记者查阅《目录》注意到,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地,节水灌溉、旱作节水技术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都列入外商投资优势产业,不仅如此,在四川和湖北两省,保护性耕作也都被列为外商投资的优势产业。在重庆、贵州、云南、四川、西藏等地,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开发与应用成为外商投资的优势产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保护性耕作被当作“重头戏”成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的优势产业外,在《目录》中列入的与农机化行业息息相关的为数不多的产业中,“旱地山地中小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制造”和“大型农用机械开发和生产”分别成为山西和河南两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据悉,在此次《目录》的修订过程中,旱作农业和保护性耕作等能够入选,主要是因为它们能够突出中西部地区丰富的特定资源、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显著带头作用。同时,也符合国家防止严重污染环境和高能耗、高物耗、资源消耗大的产业和项目及落后工艺、设备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导向。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列入《目录》的产业积极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式,有利于发挥中西部地区资源、产业、劳动力等优势,促进中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推动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战略的实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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