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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宣贯会在洛阳召开

网友投稿  2008-12-01  互联网

王富强

11月15日—26日,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分会技术委员会在洛阳召开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的宣贯会。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化行业标准实施工作,切实提高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际应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监督管理处处长李安宁、农机监理总站副站长涂志强、农机鉴定总站副站长杨林、朱良到会并讲话,中国一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郭志强致欢迎词。

GB16151.1.5.12-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适用于在我国使用的轮式、履带和手扶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的安全检验,规定了拖拉机的整机及其发动机、传动系、行走系、转向系、制动系、照明及信号等装置、液压悬挂及牵引装置、驾驶室等部件有关运行安全和排气污染物控制、噪声控制的基本技术要求。是国家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拖拉机(含挂车)和联合收割机进行登记注册前的安全技术检验和对在用的拖拉机(含挂车)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国家法律法规。

在本次《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宣贯会上,农业部领导强调指出,为了使农机操作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并确保《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效实施,拖拉机(含挂车)和联合收割机生产制造企业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保持与GB16151.1.5.12-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一致,标准的相关起草人对制定标准的原则、依据、主要技术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解答了代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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