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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要求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网友投稿  2015-02-04  互联网

:杨雪

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强化安全发展的新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构建全面推进依法监理新常态,做好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有关工作意见,推进落实农机安全惠农政策,继续完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安全监理,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事故防控,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大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努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陕西、青海、宁夏、大连、青岛和宁波等地实行免费监理的经验,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把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民和合作社。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江苏、陕西等地开展农机保险保费补贴的做法,争取将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农机保险,进一步总结农机互助保险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农机特色的保险体制机制。要将农机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操作水平。要继续开展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进一步报废淘汰安全性能差、耗油高、可靠性差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节能降耗和安全环保。要继续推广安全生产技术,选择部分地区开展防护性能提升试点,推进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落实和安全防护性能的提升。

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农机安全依法监理。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进一步巩固牌证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成效,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漏报事故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要继续加强源头管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水平,全面完成“十二五”70%的目标。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应急处置与事故预防,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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