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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部门四项措施确保购置补贴落在实处

零零社区网友  2009-03-25  互联网

:亦言 朱礼好

v\:* o\:* .shape@font-face @font-face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3月25日,在山东潍坊市开幕的“2009年农机政策与市场报告会”上,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刘宪在主题报告中表示,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仍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和各地各级农机部门将全力以赴抓紧抓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

刘宪说,2009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农机化发展政策层面利好不断,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中央购机补贴资金从原来100亿元增至130亿元;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委正在起草“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保护性耕作工程”和“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规划,“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进入修改论证阶段;农机作业补贴、农机信贷支持,农机更新补偿的试点工作也将陆续启动。我国农机化进入了良性循环的历史最好发展时期。

刘宪表示,中央决定2009年大幅增加购机补贴资金规模,是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从2004年到2009年,5年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9.7亿元,带动农民投入373亿元,中央投资拉动农民投入比例达1:5.35;拉动农机工业销售产值443亿元,相当于中央财政投入1元,可直接拉动农机工业产值6.35元。全年预计拉动农民投入达500亿元以上。

刘宪强调,落实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是各级农机部门今年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重点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对工作进度落后的省份,农业部将给予通报批评;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做到“八个不得”;即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在春种期间农业部将派出10个督导组赴有关省区市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是补贴工作执行情况和补贴机具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搭车收费、乱涨价等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主动配合做好对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工作的舆论监督。

“2009年农机政策与市场报告会”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中国农机流通协会、山东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山东省潍坊市农机局共同主办。山东省农机办主任林建华、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白人朴、全国人大代表、福田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金富、黑龙江农机有限公司董事长申佩怀、河北庞口汽车农机配件城管委会主任赵筱黑等也做了专题报告。农业部农业机械化试验鉴定总站站长刘敏代表主办单位致辞,中国农机流通协会会长崔本中主持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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