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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GB16151-2008延至今年7月实施

网友投稿  2009-01-20  互联网

:范云兵

v\:* o\:* .shape@font-face @font-face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近日,国标委决定将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系列国家标准(以下简称GB16151-2008)延至今年7月实施。延期实施的GB16151-2008包括《第1部分:拖拉机》、《第5部分:挂车》和《第12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该系列国家标准于2008年7月4日批准发布,原定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GB16151.1.5.12适用于在我国使用的轮式、履带和手扶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的安全检验,规定了拖拉机的整机及其发动机、传动系、行走系、转向系、制动系、照明及信号等装置、液压悬挂及牵引装置、驾驶室等部件有关运行安全和排气污染物控制、噪声控制的基本技术要求。该标准是国家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与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拖拉机(含挂车)与联合收割机进行登记注册前的安全技术检验和对在用的拖拉机(含挂车)与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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